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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集双高速东丰至双辽段建设项目10KV线路工程施工招标第一信封

2018-07-03 13:40:5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吉林 招标业主/代理:  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8.07.03 截止时间:  2018-7-2

摘要:本公告受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7-03,截止日期:2018-7-2,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集双高速东丰至双辽段建设项目10KV线路工程施工招标第一信封,所属区域:吉林,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招标文件售价:1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集双高速东丰至双辽段建设项目10KV线路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双高速东丰至双辽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6]176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东丰至双辽公路(吉林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5%:7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0KV线路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辽源地区、四平地区。
2.2 主要规模:本项目主线全长184.970公里,设管理处2 处、服务区1 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2处、收费站5处、隧道变电所13处、隧道监控救援中心1 处。
2.3 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1)DSL26标段:辽源地区(K96+816-K178+340),公路沿线设施10千伏送电线路新建、改造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施工。
计划工期:2018年9月1日~2019年6月1日,273日历天
(2)DSL27标段:四平地区(K186+800-K301+900),公路沿线设施10千伏送电线路新建、改造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施工。
计划工期:2018年9月1日~2019年6月1日,273日历天
2.4 投标人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因征地拆迁等外部环境、不可抗力因素、主体工程滞后影响导致开工迟缓或整体工期顺延等情况,相应费用不另行补偿。    
3. 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DSL26标段、DSL27标段: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承装类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通过2017年度年检)。在2013年1月1日后(以发包人签发接收证书时间为准),完成过4项(项指单项合同)10千伏送电线路工程(应为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拆迁工程不能作为本次招投标的企业工程业绩,下同)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3.2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并现注册在投标企业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只允许中1个标。本招标项目开标、评标顺序为DSL26→DSL27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将不被推荐为剩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根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投标人应自行针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出具的日期应与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同日或在其之后,查询最短期限:2015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对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其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评审。
如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延迟,则查询期限要求按补遗文件执行。
4. 评标办法
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 3日至2018年 7月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窗口,由经办人持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单位介绍信;
(4)企业公司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相关出资信息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中须可以明确查找或计算出投标人企业股东名称、出资比例等出资信息);
(5)经办人身份证。
5.2 招标文件按标段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及资料(《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2版)每标段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或投标预备会。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6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6.3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时间:2018年7月27 日13:00,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6.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每位投标人应递交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到达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4日24时00分。
6.6 本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借资质投标、违规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纳入企业信用评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7.2 本次招标的关键内容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
7.3 招标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示以下相关内容: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7.4 招标人将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以下相关内容: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2077号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
(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邮政编码:130033
邮政编码:130022
联 系 人:曲肖龙
联 系 人:李研、布磊
电    话:0431-89567943
电  话:0431-81808108
传  真:0431-89567944
传  真:0431-81808102
 
 
 
 
 
 
 
 

 

 

关键字:工程,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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