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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污染源监控运维服务项目
所属区域: | 吉林 | 招标业主/代理: | 吉林省环境监察总队/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8.06.08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吉林省环境监察总队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6-08,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污染源监控运维服务项目,所属区域:吉林,所属行业分类:监控,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吉林省环境监察总队,招标编号:项目采购,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为采购人所需污染源监控运维服务项目以国内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吉林省环境监察总队污染源监控运维服务项目
2、采购任务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80402]-0756号
3、项目编号: HC-JLZB-2018-460
4、采购内容:污染源监控运维服务
5、服务期:一年
6、采购金额:25万元
7、供应商资质要求:请各受邀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准备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财务文件加盖财务专用章参加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
7.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
7.2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若投标人为2015年6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第二年至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若投标人为2017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7.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三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7.4投标人须提供上近一年(2017年4月-2018年3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
7.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只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
7.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
7.7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7.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8、招标文件的发售:合格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于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1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6:00请携带以上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到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4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9、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8年6月26日13:00时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6月26日13:00时在到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4楼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11、项目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招标人:吉林省环境监察总队
地址:浦东路813号
联系人:黄鸥
联系电话:0431-89963088(3138)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756463787
关键字:监控,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