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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云南-保山 | 招标业主/代理: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保山市森林支队/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8.06.06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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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保山市森林支队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6-06,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保山2018年度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所属区域:云南-保山,所属行业分类:食品,招标代理: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保山市森林支队,招标编号:XNZB2018-0225-0040BS,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NZB2018-0225-0040BS
1.招标条件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保山市森林支队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保山市森林支队2018年度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XNZB2018-0225-0040BS)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次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预算金额约90.00万元,现邀请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招标内容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保山市森林支队2018年度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2.2招标编号:XNZB2018-0225-0040BS
2.3采购内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保山市森林支队2018年度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的供应单位,定点配送食堂食材(包含相应的采购、配置、运输、装卸货、检验验收等)。详见《招标文件》;
2.4标包划分:本次采购不划分标包;
2.5合同期限:一年。
2.6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实时要求(按时、按需、按批次供货、验收);
2.7供货地点:保山市隆阳区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
2.9结算方式:据实结算,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发票。
2.10入围家数及确认:本项目为入围招标,采购供应商入围2家,供应商入围本项目后,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为响应本项目招标内容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同时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栏须为食品销售经营者)或每类投标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鸡蛋除外),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本项目招标内容;
3.3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 投标人从业人员须包含持有健康证的人员;
3.5 投标人须在隆阳区设有常驻本地服务保障机构,并提供投标人在隆阳区服务机构的地点、服务人员等证明文件(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保山本地企业不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经营违法记录或被省内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未因粮油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等部门行政处罚;
3.7 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报名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8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违法记录;
3.9 其他资格要求:
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同一标包提出投标申请;
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5.1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请持单位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栏须为食品销售经营者)或每类投标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鸡蛋除外),从业人员健康证,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定代表人私人账户信息,自然人提供个人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鲜公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还需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报名书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电话、联系人及地址,投标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年6 月6 日至2018年6 月12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5.3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在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市审计局对面办公楼五楼)
5.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5.5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 月27 日 上 午09 : 00 (北京时间),地点为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市审计局对面办公楼五楼)。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7.相关费用及投标保证金7.1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各标段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依据相关规定收取;
7.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网银、转账
投标保证金递交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注:工作人员查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有效凭据(原件)后方接受投标文件,未提供保证金缴纳原件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开户名称: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昆明高新支行
账 号:9902000166148452
备注:(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张春仟、陈璐
联系电话:0875—2139966(保证金事项)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保山市森林支队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路延长线594号
联 系 人:郭睿琦
电 话:1860875533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市审计局对面办公楼五楼
联 系 人:闫永康
电 话:15887841044
9.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彩云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
10.监督电话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保山市森林支队:0875-2199880-2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