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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皮山县赛图拉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6-01,截止日期:应于,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和田皮山县赛图拉镇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和田-皮山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皮山县赛图拉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PSXZC2018-075,招标文件售价:200,开标地点: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室(皮山县新城区东经二路南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皮山县赛图拉镇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PSXZC2018-07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皮山县赛图拉镇光伏电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文件编号:PSXZC2018-075号
二、采购单位:皮山县赛图拉镇人民政府
三、招标项目名称:皮山县赛图拉镇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四、建设规模:(1)采购内容:采购安装320Wp高效单晶光伏型组件384套、配电仓库100平方米,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金额: 580.54万元(此报价为最高限价,超过此报价为无效报价);
(3)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装卸、安装、验收和相关服务;
(4)交货地点:皮山县赛图拉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企业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光伏生产许可或经销许可);
3、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针对投标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投标之日起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应具有相应技术支持和后续售后服务能力(售后服务等相关资料);
6、提供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2个及2个以上(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内的所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公章各一套,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7日(10:00-14:00,16: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办公室报名,对相关资质及证明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留复印件予以报名,然后到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及开标时间:应于2018年6月20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八、开标地点: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室(皮山县新城区东经二路南端)
九、采 购 人:皮山县赛图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 伟 电话:0903-6426535
招标代理: 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玉燕 电话:0903-2520049
皮山县赛图拉镇人民政府 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1日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