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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秀山县禹通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5-11,公告主要内容为:重庆秀山县秀山县洪安水厂扩建工程输水管及厂区部分,所属区域:重庆-秀山县,所属行业分类:水厂,招标代理:重庆市升益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秀山县禹通水务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1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洪安水厂扩建工程(输水管及厂区部分)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17]10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县禹通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秀山县禹通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新建取水泵房、絮凝沉淀池、滤池、清水池、加药加氯间、管理房、门卫室及大门、污泥浓缩池、排泥排水池、化粪池、室外及附属工程等,建设输水管220米;新增供水规模15000m3/d,建安费约2000万元。
2.2 建设地点:秀山县洪安镇美其村。
2.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期:36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按渝建发[2016]22号文件执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1日起,在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8年6月1日10时00分至2018年6月1日11时00分,地点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秀山县中和镇丹凤路宜欣宜景苑一幢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秀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秀山县禹通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秀山县平凯街道香林南路27号
联 系人:段老师
电 话: 023-7686219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升益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老师
电 话: 023-6761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