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招标公告 > 广西招标网 > 南宁招标网 > 正文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3-27,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南宁新建云桂铁路引入南宁枢纽工程南宁南车辆段改扩建 工程设备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南宁,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编号:TD-CG-2018-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D-CG-2018-6
1.招标条件新建云桂铁路引入南宁枢纽工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以《关于新建云桂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30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宁铁路局南宁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建设资金、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南宁南车辆段改扩建工程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新建云桂铁路引入南宁枢纽工程自南宁站(不含)~江西村特大桥(不含)(DK1+363~DK21+500),含南宁枢纽相关配套工程。正线全长20.1km,投资总额61.24亿元,静态投资61.21亿元。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2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xzbtb.cn),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
4.2本项目? 无? 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5 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与投诉?????????????????
本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xzbtb.cn)、铁路建设工程网(www.rebcenter.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 高龙????????????????????????
电??? 话: 0771-2736755???????????????????????
传??? 真: 0771-2736755??????????????????????
地??? 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 ??????????????????
9. 交易服务单位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8503300
10.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办公室:0771-2720198、2724418(传真),8:00-12:00,14:30-18:00
?
招标人: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
?????????????????? 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8年3月27日
招标公告附表:
新建云桂铁路引入南宁枢纽工程南宁南车辆段改扩建工程设备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NNNCL-1 |
1 |
悬挂环形转向架检修流水线 |
? |
套 |
1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合格生产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的产品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铁道行业标准及铁路总公司的技术标准、标准性技术文件等规定;其中转向架正位检测机、下心盘螺栓智能扳机需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的认证或技术审查。 3.投标人应提供转向架正位检测机、下心盘螺栓智能扳机、悬挂环形转向架检修流水线2015年以来销售给三个及以上货车车辆段的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核)。 4.投标人应提供转向架正位检测机、下心盘螺栓智能扳机、悬挂环形转向架检修流水线2015年以来三个货车车辆段出具的安全运行一年及以上的安全运行证明。 5.投标人提供2015年以来连续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8.本包件只接受设备生产厂家投标,其中平衡吊允许外购;转向架正位检测机、下心盘螺栓智能扳机、整车抛丸除锈机允许代理,投标人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资格资料。 ?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供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南宁南车辆段) |
2 |
承载鞍检修流水线 |
? |
条 |
1 |
|||
3 |
转向架冲洗机 |
? |
台 |
1 |
|||
4 |
拉杆杠杆检修流水线 |
? |
条 |
1 |
|||
5 |
制动梁地下输送线 |
? |
条 |
1 |
|||
6 |
弹簧、斜锲检修流水线 |
? |
条 |
1 |
|||
7 |
正位检查装置 |
? |
台 |
2 |
|||
8 |
摇枕侧架翻转机 |
? |
台 |
2 |
|||
9 |
转向架正位检测机 |
? |
台 |
1 |
|||
10 |
转向架翻转焊修机 |
? |
台 |
1 |
|||
11 |
交叉杆移出车 |
? |
辆 |
1 |
|||
12 |
制动梁双层输送线 |
? |
条 |
1 |
|||
13 |
平衡吊 |
? |
台 |
6 |
|||
14 |
心盘永磁吊 |
? |
台 |
3 |
|||
15 |
下心盘螺栓智能扳机 |
? |
台 |
1 |
|||
16 |
转向架地面运输车 |
? |
台 |
1 |
|||
17 |
侧架滑槽磨耗板压装机 |
? |
台 |
1 |
|||
18 |
制动梁检修流水线 |
? |
条 |
1 |
|||
19 |
制动梁机械手 |
? |
个 |
2 |
|||
20 |
整车抛丸除锈机 |
? |
套 |
1 |
|||
NNNCL-2 |
1 |
13、17型钩缓分解机 |
? |
台 |
1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合格生产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的产品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铁道行业标准及铁路总公司的技术标准、标准性技术文件等规定,钩舌探伤机需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的认证或技术审查。 3.投标人应提供13、17型钩缓分解机、缓冲器检修线、钩尾框检修输送线(双链条)、车钩检修输送线、17号钩缓组装机、13号钩缓组装机、钩舌探伤机、悬链式抛丸机2015年以来销售给三个及以上货车车辆段的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核)。 4.投标人应提供13、17型钩缓分解机、缓冲器检修线、钩尾框检修输送线(双链条)、车钩检修输送线、17号钩缓组装机、13号钩缓组装机、钩舌探伤机、悬链式抛丸机2015年以来三个货车车辆段出具的安全运行一年及以上的安全运行证明。 5.投标人提供2015年以来连续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8.本包件只接受设备生产厂家投标,其中平衡吊允许外购;钩舌探伤机、悬链式抛丸机允许代理,投标人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资格资料。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供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南宁南车辆段) |
2 |
钩尾框地面输送线 |
? |
条 |
1 |
|||
3 |
钩尾框顶升装置 |
? |
台 |
1 |
|||
4 |
缓冲器输送线 |
? |
条 |
1 |
|||
5 |
缓冲器检修线 |
? |
条 |
1 |
|||
6 |
在线剪切销压力机 |
? |
台 |
1 |
|||
7 |
钩尾框翻转检查装置 |
? |
台 |
1 |
|||
8 |
钩尾框浸漆自动上料装置 |
? |
台 |
1 |
|||
9 |
钩尾框浸漆烘干装置 |
? |
套 |
1 |
|||
10 |
钩尾框浸漆自动下料装置 |
? |
台 |
1 |
|||
11 |
浸漆后尾框步进线 |
? |
条 |
1 |
|||
12 |
钩尾框检修输送线(双链条) |
? |
条 |
1 |
|||
13 |
尾框过线装置 |
? |
套 |
1 |
|||
14 |
17号钩缓组装机 |
? |
台 |
1 |
|||
15 |
13号钩缓组装机 |
? |
台 |
1 |
|||
16 |
13号钩缓组装后翻转机 |
? |
台 |
1 |
|||
17 |
钩舌抛丸后输送线 |
? |
条 |
1 |
|||
18 |
钩舌翻转装置 |
? |
台 |
1 |
|||
19 |
钩舌探伤机及检修输送线 |
? |
条 |
1 |
|||
20 |
钩舌喷漆自动上料装置 |
? |
台 |
1 |
|||
21 |
钩舌喷漆烘干线 |
? |
套 |
1 |
|||
22 |
钩舌自动下料装置 |
? |
台 |
1 |
|||
23 |
车钩检修输送线 |
? |
条 |
1 |
|||
24 |
移动式钩体镶套机 |
? |
台 |
1 |
|||
25 |
移动式三态实验装置 |
? |
台 |
1 |
|||
26 |
钩舌组装智能装置 |
? |
套 |
1 |
|||
27 |
钩舌升降机 |
? |
台 |
2 |
|||
28 |
钩舌地下输送线 |
? |
条 |
1 |
|||
29 |
钩舌90度旋转装置 |
? |
台 |
1 |
|||
30 |
钩舌过渡装置 |
? |
台 |
1 |
|||
31 |
钩舌存放线 |
? |
条 |
1 |
|||
32 |
钩尾框升转装置 |
? |
台 |
2 |
|||
33 |
缓冲器翻转装置 |
? |
台 |
3 |
|||
34 |
平衡吊 |
? |
台 |
1 |
|||
35 |
悬链式抛丸机 |
? |
台 |
1 |
|||
36 |
钩尾框、钩舌抛丸处理上下料机器人 |
? |
套 |
1 |
|||
NNNCL-3 |
1 |
轮对尺寸自动检测机 |
? |
台 |
1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合格生产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的产品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铁道行业标准及铁路总公司的技术标准、标准性技术文件等规定,轮轴微机控制超声波自动探伤机、轮对尺寸自动检测机需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的认证或技术审查。 3.投标人应提供轮轴微机控制超声波自动探伤机、轮对尺寸自动检测机、轮对除锈冲洗机、数控车轮车床2015年以来销售给三个及以上货车车辆段的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核)。 4.投标人应提供轮轴微机控制超声波自动探伤机、轮对尺寸自动检测机、轮对除锈冲洗机、数控车轮车床2015年以来三个货车车辆段出具的安全运行一年及以上的安全运行证明。 5.投标人提供2015年以来连续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8.本包件只接受设备生产厂家投标,其中轮对尺寸自动检测机、轮对除锈冲洗机、轮轴微机控制超声波自动探伤机、数控车轮车床允许代理,投标人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资格资料。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供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南宁南车辆段) |
2 |
轮对转动检查转轮器 |
? |
台 |
2 |
|||
3 |
轮对除锈冲洗机 |
? |
台 |
1 |
|||
4 |
轮轴微机控制超声波自动探伤机 |
? |
台 |
2 |
|||
5 |
数控车轮车床 |
? |
台 |
1 |
|||
6 |
双工位轴承磨合机 |
? |
台 |
1 |
|||
7 |
轮对涂油装置 |
? |
台 |
2 |
|||
8 |
轴承智能库 |
? |
套 |
1 |
|||
9 |
轮对转盘 |
? |
台 |
40 |
|||
NNNCL-4 |
1 |
制动阀外部清洗机 |
? |
台 |
1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合格生产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的产品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铁道行业标准及铁路总公司的技术标准、标准性技术文件等规定。 3.投标人应提供制动阀输送线、制动阀超声波清洗机2015年以来销售给三个及以上货车车辆段的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核)。 4.投标人应提供制动阀输送线、制动阀超声波清洗机2015年以来三个货车车辆段出具的安全运行一年及以上的安全运行证明。 5.投标人提供2015年以来连续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8.本包件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供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南宁南车辆段) |
2 |
制动阀分解工作台 |
? |
台 |
3 |
|||
3 |
制动阀超声波清洗机 |
? |
台 |
1 |
|||
4 |
升降机 |
? |
台 |
2 |
|||
5 |
水帘涂打标记房 |
? |
套 |
1 |
|||
6 |
二次清洗干燥机 |
? |
台 |
1 |
|||
7 |
配送工作台 |
? |
个 |
1 |
|||
8 |
制动阀组装工作台 |
? |
个 |
5 |
|||
9 |
脱轨阀检修工作台 |
? |
个 |
2 |
|||
10 |
空重阀检修工作台 |
? |
个 |
2 |
|||
11 |
制动阀输送线 |
? |
套 |
1 |
|||
NNNCL-5 |
1 |
微控单车集中试风系统 |
? |
套 |
1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合格生产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的产品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铁道行业标准及铁路总公司的技术标准、标准性技术文件等规定;微控单车集中试风系统、微控120阀试验台、微控空重车阀试验台需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的认证或技术审查。 3.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2015年以来销售给三个及以上货车车辆段的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核)。 4.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2015年以来三个货车车辆段出具的安全运行一年及以上的安全运行证明。 5.投标人提供2015年以来连续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8.本包件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资格资料,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供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南宁南车辆段) |
2 |
微控120阀试验台 |
? |
台 |
1 |
|||
3 |
微控空重车阀试验台 |
? |
台 |
1 |
|||
4 |
风动架车机 |
? |
台 |
42 |
|||
NNNCL-6 |
1 |
防爆离心风机 |
? |
台 |
2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合格生产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的产品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铁道行业标准及铁路总公司的技术标准、标准性技术文件等规定。 3.投标人应提供水压试验系统、棚车漏雨试验装置2015年以来销售给三个及以上货车车辆段的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核)。 4.投标人应提供水压试验系统、棚车漏雨试验装置2015年以来三个货车车辆段出具的安全运行一年及以上的安全运行证明。 5.投标人提供2015年以来连续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8.防爆离心风机、水环式真空泵、高压多级泵、注回水立式自吸泵、加压泵允许外购。 9.本包件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供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南宁南车辆段) |
2 |
水环式真空泵 |
? |
台 |
2 |
|||
3 |
高压多级泵 |
? |
台 |
2 |
|||
4 |
注回水立式自吸泵 |
? |
台 |
2 |
|||
5 |
加压泵 |
? |
台 |
2 |
|||
6 |
配电设备 |
? |
套 |
2 |
|||
7 |
水压试验作业平台 |
? |
个 |
1 |
|||
8 |
保温热水箱 |
? |
个 |
2 |
|||
9 |
真空收集罐 |
? |
个 |
4 |
|||
10 |
洗罐鹤管吊装装置 |
? |
套 |
3 |
|||
11 |
洗罐器 |
? |
台 |
3 |
|||
12 |
自动回收活梯 |
? |
个 |
3 |
|||
13 |
水压试验系统 |
? |
套 |
1 |
|||
14 |
注排水鹤管装置 |
? |
套 |
3 |
|||
15 |
棚车漏雨试验装置 |
? |
套 |
1 |
|||
NNNCL-7 |
1 |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
LH 10T-31.5M H=9M |
台 |
2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合格生产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提供同类投标产品2015年以来销售给三个及以上用户的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核)。 4.投标人应提供同类投标产品2015年以来三个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一年及以上的安全运行证明。 5.投标人提供2015年以来连续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所投产品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和A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9.本包件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供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南宁南车辆段) |
2 |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
?LH 5T-31.5M H=9M |
台 |
1 |
|||
3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 3T-31.5M? H=9M |
台 |
2 |
|||
4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 3T-19.5M? H=9M |
台 |
2 |
|||
5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 5T-16.5M? H=9M |
台 |
1 |
|||
6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 3T-16.5M? H=9M |
台 |
1 |
|||
7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 2T-19.5M? H=9M |
台 |
3 |
|||
NNNCL-8 |
1 |
空压机 |
? |
台 |
1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合格生产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提供同类投标产品2015年以来销售给三个及以上用户的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核)。 4.投标人应提供同类投标产品2015年以来三个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一年及以上的安全运行证明。 5.投标人提供2015年以来连续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8.本包件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资格资料,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供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南宁南车辆段) |
2 |
储气罐 |
? |
台 |
4 |
|||
NNNCL-9 |
3 |
电焊机 |
? |
台 |
20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合格生产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提供同类投标产品2015年以来销售给三个及以上用户的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核)。 4.投标人应提供同类投标产品2015年以来三个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一年及以上的安全运行证明。 5.投标人提供2015年以来连续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8.本包件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资格资料,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供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南宁南车辆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