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招标公告 > 山东招标网 > 日照招标网 > 正文
摘要:本公告受莒县土地储备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3-05,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日照莒县刘官庄镇竹园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F区勘察、设计项目,所属区域:山东-日照-莒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莒县土地储备开发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莒县刘官庄镇竹园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F区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
2018-001443-1103-088 | ||||||||||||||||||||||||
1. 招标条件 | ||||||||||||||||||||||||
莒县刘官庄镇竹园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F区勘察、设计项目,已由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莒发改审批字【2018】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莒县土地储备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补助、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①项目概况:莒县刘官庄镇竹园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F区,已列入莒县2018年刘官庄片区棚户区改造计划,位于日照市莒县刘官庄镇莒竹路以东、刘兰路以北,横跨兴达路。拟用地面积118325.8平方米,拟建设规模165933平方米。 ②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③项目工期:标段1:7天;标段2:20天;标段3:20天;标段4:23 天。 ④建设地点:刘官庄镇莒竹路以东、刘兰路以北,横跨兴达路。 ⑤招标范围:莒县刘官庄镇竹园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F区的勘察及相关服务;施工图、室外景观及管网等配套项目的设计。 |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 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标段2、标段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标段4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④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⑤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标段1:须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及中级以上职称; 标段2、标段3、标段4: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正式人员,所有标段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得更换。 ⑥工商注册地在山东省以外的企业须在报名前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工商注册地在莒县以外的单位,中标后凭莒县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办理项目结算手续。 ⑦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 |
||||||||||||||||||||||||
4.投标报名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 5日至2018 年3月 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岗位人员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部门查询打印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单位公章(时间要求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六个月以内)。以上所写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彩色复印件二份,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还需加盖其执业印章并签名,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及授权书(格式请咨询代理机构获取),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集中受理室报名。地址:振兴东路与振东大道交汇处向东200米路北-3楼。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①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③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①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②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日照招标信息网和莒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官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