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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2-24,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东营东营市市直单位公务小型客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山东-东营,所属行业分类:租赁,招标代理: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东营市市直单位公务小型客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市直单位公务小型客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情况:本项目为机关单位公务小型客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择优选择社会服务机构(具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体现),承担东营市机关单位公务小型客车的租赁服务任务。
具体情况如下:
包号 |
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
东营市市直单位公务小型客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车辆服务及人员服务;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汽车租赁; (8)须在东营市区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拥有合法产权,或者签订了一年(含)以上、当期有效的合法租用合同;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名。 |
三、报名或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3月5日(北京时间每日8:00至11:30,13:00至16:30)。
2、地点: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D座3楼306房间)。
3、方式: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1)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后的供应商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固定经营场所房产证原件或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自有车辆规模在10辆(含)以上(供应商在报名时可只提供车辆的明细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与原件一致字样”)。
4、代理机构对报名合格后的供应商发售磋商文件,共两册,售价为300元/份,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供应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递交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五、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东营市淮河路
联 系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546-609818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D座3楼306房间
联 系 人: 盖先生
联系电话:0546-8333337
电子邮箱: dyzbdl@126.com
七、发布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招标网、山东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