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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2-07,截止日期:2018-3-12,公告主要内容为:江北区重庆市洛碛餐厨垃圾处理工程—沼气净化提纯精制压缩天然气系统成套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所属区域:重庆-江北区,所属行业分类:垃圾处理,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1本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下列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已由渝发改环[2016]1212号文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一)项目概况:洛碛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规模为:餐厨垃圾2100t/d,协同处置市政污泥600 t/d;厨余垃圾近期1000t/d,远期再预留1000t/d厨余垃圾。洛碛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近期厌氧(含湿式和干式厌氧)沼气产量约为6000m3/h,远期厌氧(含湿式和干式厌氧)沼气产量达到约10000m3/h。
(二)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负责洛碛餐厨垃圾处理工程10000m3/h沼气储存、净化和5000m3/h沼气提纯精制压缩天然气系统深化设计、供货、运输、安装和调试、试运行、技术服务等内容。
1、工艺设计招标服务范围
投标人应负责洛碛餐厨垃圾处理工程10000m3/h沼气储存、净化和5000m3/h沼气提纯精制压缩天然气项目的工艺深化设计,包括沼气储存系统、沼气湿法脱硫系统、干法脱硫系统、胺法脱碳脱水系统、压缩天然气系统、火炬系统以及电气控制系统的设计服务;投标人提供所有设备的平立面设计、工艺管道(沼气管道、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自来水管道等与工艺生产有关的管道)、操作平台、设备防雨设施、自控系统以及动力配电系统的详细设计。
投标人的深化设计应充分考虑到沼气成份的变化及波动,应考虑预留远期罗茨风机、干法脱硫塔、脱氧、沼气压缩机和天然气压缩机的设备位置及设计,工艺管线、电气控制系统等相关系统接口位置及设计。投标人应在投资最省、技术最优的前提下对工艺、技术路线及设备进行优化,产生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量更低。
2、设备供货范围
本次投标人供货范围为10000m3/h沼气储存、净化和5000m3/h沼气提纯精制压缩天然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沼气储存系统、沼气湿法脱硫系统、干法脱硫系统、胺法脱碳脱水系统、压缩天然气系统和火炬系统等整个工艺流程涉及到的各工艺系统设备、电气控制系统、工艺管道(沼气管道、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自来水管道等凡是与本工艺生产及设备有关的管道)、自动化控制系统和动力配电系统以及静电接地、避雷系统(设备)、循环水和仪表空气系统及附属设施的整体供货、安装、整体调试、试运行及培训等相关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部分。
(三)合同工期:
合同总工期11个月;合同签订并收到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主要工艺系统设备的供货,3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工艺调试期为2个月,试运行期为3个月。
(四)项目地址:重庆市洛碛餐厨垃圾处理厂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上未显示注册资金的还须提供其他证明资料。)
(2)投标人在国内至少有一项已正式运行或正在调试运行的处理规模不小于2000m3/h(含2000 m3/h)的沼气或天然气脱硫项目,至少有一项已正式运行或正在调试运行的处理规模不小于500m3/h(含500m3/h)的沼气或天然气胺法脱碳项目,均为成套设备供货项目业绩。
同时提供以下①②业绩证明资料:
①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②业主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业主证明材料形式不限,如竣工证明、业主出具的用户证明等,须至少体现该业绩目前运行情况;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无法体现业绩规模,则提供的业主证明材料中还须体现业绩规模)。
(3)投标人在2015年、2016年的年营业总收入均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提供证明资料: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投标人采用的主体设备(脱硫塔、压缩机)至少具有3年以上的制造资历。
同时提供以下①②业绩证明资料:
①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②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形式不限),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5)投标人所配备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具有从事脱硫或脱碳项目工程管理的业绩经验。
同时提供以下①②证明资料:
①提供所配备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所提供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资料时限要求:3 个月(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若投标单位是委托外包单位代其缴纳员工的养老保险金,则还须提供代缴证明。
②提供可证明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的材料: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形式不限,如竣工证明、业主出具的用户证明等,须至少体现该人员为相应业绩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从2018年 2月 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 3 月 12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网址:http://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项目业主)名称: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黄山大道东段174号
联系人:龚颖
电话:023. 6788 6872
传真: 023. 6788 6845
招标机构名称: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1804室
联 系 人:杨崟 杨欣 罗忠保
电 话:023. 6796 0370、67706925
传 真:023. 67706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