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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2018年全年新城疫、狂犬病疫苗采购项目
所属区域: | 吉林-长春-双阳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长春市双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8.02.07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长春市双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2-07,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2018年全年新城疫、狂犬病疫苗采购项目,所属区域:吉林-长春-双阳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春市双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编号:CCDG2018Z007-CG,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全年新城疫、狂犬病疫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8Z007-CG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全年新城疫、狂犬病疫苗采购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预算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2.1招标内容:鸡新城疫灭活疫苗(La Sota株)280万毫升;狂犬病灭活疫苗(Flury LEP毒株)2万头份。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资金预算约43.8万元;
2.2质量标准: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3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七天内;
2.4交货地点:供货期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地点进行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包含所投标相关内容,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3投标产品经营企业需具有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
3.4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农业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专项疫苗生产批件文号;
3.6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兽医GMP证书;
3.7投标产品必须安全有效,无不良反应记录,以及经省级畜牧业管理局对预使用的商品疫苗进行区域试验认定合格的产品(凭中标通知书或省级畜牧业管理局指定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试验合格报告书);
3.8具备所购置货物的性能、技术要求等专业解释能力,便于沟通和解决货物所出现的技术问题;
3.9财务要求:近一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3.10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07日至2018年02月12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主营业务须包含兽用生物制品)。
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3、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08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信用代码:12220112E68248231C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 系 人:郭春峰
电 话:1580449991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联 系 人:贺志钢
电 话:18004449969
2018年02月07日
注: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关键字:其他,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