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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利津县民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1-26,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东营2018年春节期间扶贫济困送温暖走访慰问食用油、面粉采购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山东-东营-利津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利津县民政局,招标编号:LJZCT2018-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序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A包 |
食用油 |
食用花生调和油3649桶(5L/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相应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合法经营书面声明); 4、 A、B包所投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且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认证证明,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或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认证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或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5、若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6、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余资格要求详见谈判文件说明。 |
A包预算资金为: 24.2万元 (贰拾肆万贰仟元整) |
B包 |
面粉 |
特一粉3649袋(25kg/袋) |
B包预算资金为: 36.8万元 (叁拾陆万捌仟元整) |
各供应商可对以上其中一个或两个标包进行投报,但最多只能取得一个标包的中标资格,即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四、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方式:
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1月3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到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利津分公司(利津县利一路与津二路路口南侧金凤凰大厦23层)进行现场报名。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谢绝邮购。
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2、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投标人办理了三证合一,则只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合法经营书面声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A、B包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认证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或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认证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或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5)若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6)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由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投标人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中小企业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原件的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开标日前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的连续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纳税申报)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纳税申报)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提供原件的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开标日前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的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清单)及对应的人员缴费明细表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对应的人员缴费明细表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提供原件的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信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谈判文件,谢绝邮购。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六、谈判文件的递交:详见谈判文件。
七、谈判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八、谈判日期:详见谈判文件。
谈判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利一路105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利津县民政局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46-5626190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46-5610456
监督单位: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46-5686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