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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长治市郊区人民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1-03,截止日期:2018-1-24,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长治检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西-长治-郊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山西建威兴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治市郊区人民医院,招标编号:JWZC20180103-0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开标地点:山西建威兴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市云步街一号楼二单元401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山西建威兴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郊区人民医院委托,对长治市郊区人民医院检验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治市郊区人民医院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WZC20180103-01
三、项目预算:¥574750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共一包:报价人不得将该分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报价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酶免仪工作站1台,恒温箱1台;具体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约定
4、交货地点:长治市郊区人民医院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近期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含相关的营业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是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如是三证合一无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近期社保缴纳凭证、纳税凭证、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二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发售时间:2018年1月3日-2018年1月9日(北京时间8:00-11: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建威兴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地址:长治市云步街一号楼二单元401室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月2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西建威兴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市云步街一号楼二单元401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治市郊区人民医院
地址:长治市城北东街63号
联系人:程晓云
电话:0355-2041670
代理机构:山西建威兴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云步街一号楼二单元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55-8568868
山西建威兴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