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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吉林 | 招标业主/代理: |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7.12.14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2-14,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VW371/0CN_K项目工艺钢结构及介质管线安装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吉林,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招标编号:WZZB-2017-329,招标文件售价:8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VW371/0CN_K项目工艺钢结构及介质管线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ZZB-2017-3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VW371/0cn_K项目工艺钢结构及介质管线安装工程已由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VW371/0CN_K项目工艺钢结构及介质管线安装工程;
2.2安装地点: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成都工厂焊装车间;
2.3计划工期:2018年1月12日进场,2018年3月28日前完成所钢结构及介质管线的安装调试工作;
2.4 招标范围:VW371/0CN_K焊装项目所有线体的工艺钢结构的新增或改造(包括下部一点定补焊线、下部二点定补焊线、主焊线、侧围内外板线、四门线、前后盖线、调整线、下部左右后轮罩手动分装线、下部包裹架手动分装线、顶盖线等),主焊线相关钢结构,侧围外板线相关钢结构,调整线踏台,循环水过滤罐钢平台等。包含VW371/0CN_K焊装项目内所有线体的冷却循环水、高压气、低压气等介质管道的新增或改造。承包商负责钢结构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陪产等全部工作(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6计划投资额:432.4344万元(不含税),已落实。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2010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具有同类或类似的钢结构介质工程施工业绩,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在300万人民币以上(不含税)的业绩,且具有良好的信誉。须提供合同等有效证明资料原件。
注:所提供业绩须为已完成的项目,正在实施的项目不予以认可。合同的主体方须为投标人自身。投标人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兄弟公司的业绩无效。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无在建证明为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的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鲜章)。
3.3投标人拟派现场施工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无在建证明为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的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鲜章)。
3.4投标人所有人员的应具备相应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投标单位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所有人员须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6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7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须为包含17%增值税的价格,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17%增值税的发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接收现金、支票、汇票,请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的形式递交招标文件款)
4.3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需携带下列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邮件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5日09时30分,地点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锦程大街2769号)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安庆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邮 编:130011 电 话:0431-85901392
联系人:邓玉敏、白宇帆电子邮件:yiqijianli@qq.com
银行帐号:4200222409200014843 行 号:10224100012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