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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2-14,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及聘用律师资格入围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所属行业分类:医院,招标代理: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招标编号:JSJZB17FW038,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律师事务所及聘用律师资格入围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律师事务所及聘用律师资格入围招标项目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律师事务所及聘用律师资格入围招标项目
二、招标编号:JSJZB17FW038
三、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四、采购范围:律师事务所及聘用律师
五、采购预算:3万元(预算金额为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时间及招标领取时间: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 20日,上午10:00-13:30(北京时间),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
九、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三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接受。
十、报名及购买招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650号1栋1-1202室,招标一旦售出,概不退还。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月4日16: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招标恕不接受。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650号1栋1-1202室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991-3090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