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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2-11,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东营利津县利七路东延至大坝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所属区域:山东-东营-利津县,所属行业分类:勘察设计,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17/12/11 | 公告号: | 利建招公字(2017)68号 LJZCZ2017-200号 |
项目名称: | 利津县利七路东延至大坝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
工程地点: | 利津县利津街道 | ||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 |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勘察设计 | 计划工期: |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2000万元 | 工程造价: | 50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西起文昌路,东至黄河大堤,全长500米,规划道路红线33米,道路断面为3块板,雨污分流,对称式行道树,对称式路灯,道路穿涵,两侧绿化带各20米,中型桥梁1座,配套安装安全防护设施。 |
计划文号: | 利发改[2017]166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单位: | 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薛先生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46-5629503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薛先生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46-5629503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高先生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46-6063946 18605466194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利津县利七路东延至大坝道路建设工程已由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2017]1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名称:利津县利七路东延至大坝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地点:利津县利津街道 工程规模:西起文昌路,东至黄河大堤,全长500米,规划道路红线33米,道路断面为3块板,雨污分流,对称式行道树,对称式路灯,道路穿涵,两侧绿化带各20米,中型桥梁1座,配套安装安全防护设施。 勘察设计计划投资:50万元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勘察招标范围为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分析等及一切相关技术服务;设计招标范围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审查、概算)等及一切相关技术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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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道路工程或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时项目负责人须为设计单位负责人; 4、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5、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报名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在联合体协议中须注明以具有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的权利义务,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的名义来参与投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数量不得超过1家,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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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网上报名时间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区北一路375号青年创业园610室)进行现场报名。 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017年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提供)】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1)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2)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3)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及缴费凭证。 2、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3、经利津县检察院查询,凡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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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另行通知。 | |
五 、投标文件的提交 |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六 、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 |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 | |
七 、监督机构 | |
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0546-5621236 5686327 | |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8时30分 - 2017年12月15日17时0分 | |
变更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