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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1-28,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水力发电厂红旗山备品仓库改造附属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所属行业分类:仓库,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华安水力发电厂红旗山备品仓库改造附属工程 已由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水力发电厂,建设资金来自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核拨的技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水力发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意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华安县新圩镇红旗山
2.2招标项目规模:华安水力发电厂红旗山备品仓库改造附属工程水泥路面629m2,沥青混凝土路面3000 m2。
2.3 招标范围: 华安水力发电厂红旗山备品仓库改造附属工程水泥路面629平方米,沥青路面3000平方米,宣传栏,植草砖停车位,围墙37.57 m,线光源,柱头灯等以招标人现场交底及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为准。
2.4招标项目施工计划工期: 4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提供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三年应无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且处于该地区或该行业限制投标期间的记录,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3、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实施,投标人应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在华安水力发电厂计划发展部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路1号华安水力发电厂办公楼402室)凭已签字盖章的《投标申请书》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书: 请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进行填报,所有项目均应详细填写,申请人因《投标申请书》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版招标资料(请自带U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单位购买标书后,投标截止日前务必按照我公司安监部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进行安全诚信评价。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12月 11日 9 时 00分AM(北京时间),地点为 华安水力发电厂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路1号 ) 。
5.3 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请汇入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水力发电厂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华安县支行
账户名称: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水力发电厂
账 号: 1409 0241 0900 1000 869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 上发布。
7.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11日9:00AM(北京时间)于福建省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路1号华安水力发电厂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水力发电厂
地 址: 福建省华安县平湖路1号
邮 编: 363800
联 系 人: 陈女士(商务) 陈先生(技术)
联系电话:陈女士0596-7296540 陈先生0596-7296626
E-mail:3472300380@qq.com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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