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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017年山东高速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17-11-27 17:45:3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山东-济南 招标业主/代理: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7.11.27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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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1-27,公告主要内容为:济南2017年山东高速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东-济南,所属行业分类:监测,采购业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370000863134717201750F02171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000863134717201750F021719

项目名称

2017年山东高速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工程项目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

建设性质

桥隧工程

招标备案号

JC201711015-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JC201711015

招标类别

试验检测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立项文号

2017年山东高速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实施方案会签单

招审(2017)121号

项目法人单位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

365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资金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山东高速管养的青银高速济南黄河大桥及济南第二黄河公路大桥均为跨越黄河的特殊结构大型桥梁。

青银高速济南黄河大桥位于济南市北部,是国道主干线青岛至银川公路(也是济南北绕城高速公路)跨越黄河的特大桥,同时也是京沪高速公路复线(山东段)的关键工程之一。桥梁全长4473.04m,主桥采用独塔双索面斜拉桥,主梁采用单箱三室钢箱梁,跨径布置为60m+60m+160m+386m,主桥宽度:43.6米(含布索区及风嘴)。主桥结构体系为多跨弹性支承独塔钢斜拉桥,塔墩固结,主梁在桥塔处设竖向支承,纵向在桥塔横梁处设4个阻尼限位装置,横向限位。桥塔采用倒Y型。八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大桥于20081226日正式通车。

济南第二黄河公路大桥位于济南市西郊,是为位于京台高速与济南市绕城高速公路重合线上上跨黄河的特大桥。大桥全长5750m,由主桥及南北引桥和引道组成。单幅桥面全宽17.15m,单幅桥面净宽15.75m。主桥上部结构为主跨210m的5孔连续刚构-连续梁体系,跨径组合为7*35m+65m+160m+210m+160m+65m+35m;主桥箱梁为单箱单室结构,梁顶宽17.15m,底宽8.35m。下部结构型式为薄壁式桥墩、肋板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桥面铺装为沥青混凝土结构。大桥为双向六车道,设计荷载为汽车-超20,挂车-120。该桥于199976日建成通车。

2、招标范围:

为青银济南黄河大桥及济南第二黄河公路大桥设置健康监测系统,包含2个子系统工程,分别为:青银高速济南黄河大桥主桥(斜拉桥)结构安全监测子系统,济南第二黄河公路大桥主桥(5孔连续刚构-连续梁体系)结构安全监测子系统。具体工作为健康监测系统的方案及实施,含数据采集传感器及采集设备,配套的健康监测系统平台,技术安装调试及2年的运营服务等。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2017年山东高速桥梁健康监测系统标段,标段号:一,起始桩号:75+002, 结束桩号:116+195,标段长度:10.22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2017年山东高速桥梁健康监测系统标段

(一)

按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相关要求,设置桥梁健康监测系统

资质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②投标人需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桥梁隧道专项试验检测资质;

省级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计量认证资质),并且有效。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参与过1座斜拉桥或1座梁式结构桥梁的施工监控量测或结构安全监测等类似项目业绩。

财务要求

近3年(2014~2016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②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度~2016年度)未发生过经交通运输部或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核实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③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无犯罪记录(2014年1月1日至今);

④2014年度~2016年度,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信用评价系统中未出现C级及以下等级(D级);

⑤投标人未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情形。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检测经验5年(含)以上,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桥梁或材料专业)。

技术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检测经验5年(含)以上,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桥梁或材料专业)。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桥梁检测车1台、全站仪1台、水准仪1台、数据采集仪1台。

分包要求

不允许违规分包。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其他要求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况,不允许使用“投标大厅”生成投标文件:1.未申请CA证书的;2.信用信息未公开或者被取消公开的;3.有存疑信息且未进行处理的;4.信用信息虽已公开但被限制投标的;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其中一方存在上述1-4情况的。

3.8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1708室)。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2-19 09:0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东附楼2楼会议室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

3.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dhsg.com/)

7. 补充信息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1715室

 

邮政编码

250014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531-89260084

 

传真

0531-89260080

 

2017年11月27日

关键字:监测,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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