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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1-11,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鞍山矿渣开发公司纤维制品资格后审,所属区域:辽宁-鞍山,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化工,招标编号:AB20171110216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矿渣开发公司纤维制品(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鞍钢集团综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采购的矿渣开发公司纤维制品(资格后审)项目进行公开竞价,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矿渣开发公司纤维制品(资格后审) 2、招标编号:AB201711102164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本次竞价采购明细、采购要求及准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投标方准入条件》、《投标要求》附件。 3.2竞价采购情况 3.2.1本次竞价采购周期拟定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3.2.2本次竞价付款条件为货到验收合格,取得合法增值税发票挂账后,6个月内付款。; 3.2.3本次竞价履约保证金见《投标要求》; 3.2.4本次竞价采购有品牌(相当于该品牌)要求的品种需投标人提供代理证明或经营范围涵盖此类品种; 3.2.5对于准入条件要求进行试验、验证的品种,若新入围的投标人拟中标,在供货前需要试验、验证合格,否则,取消其拟中标资格,按排序依次选取其他投标人为拟成交人。 4.报价人资质及证明 4.1报价人资质要求 具体资质要求见《投标方准入条件》。 1、要求生产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2、提供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4.2报价人资质证明文件 4.2.1报价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认证证书; 4.2.2要求报价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需提供相关证明(税务登记簿上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4.2.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需提供合法的第三方验资证明; 4.2.4提供参标品种主要销售业绩的合同、发票(单份标书中多品种规格的,需提供主要品种业绩); 4.2.5企业简介(组织机构、人员状况、生产工艺设备、生产能力及规模、与参标品种对应的检查检验设备及设施、资信等级等); 4.2.6《供应商准入条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 5.本次竞价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竞价文件购买 6.1报价人代表于2017-11-10 17:00:00至2017-11-16 10:00:00,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nsteel.cn),在线购买竞价文件。 6.2竞价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10时00分。报价人网上提交报价、商务及技术标同时,必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将需要提报的资质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原件或盖红章复印件)电子版,传送到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标段。首次参标方须要先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报价交易平台注册。 6.4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及报价要求
1、此次为矿渣开发公司纤维制品采购。 2、投标价为不含税,含运费等其它一切费用送货到指定地点的价格。 提供相应产品的合格证书。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标书中规定的标准执行,质量有问题时供方要及时更换产品保证生产,对恶意欺骗行为,发现一次后取消当期的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3、技术要求:相关技术标准、包装送货要求详见附件或明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中标后按委托方实际需求计划安排送货。 4、货到验收合格,取得合法增值税发票挂账后,6个月内付款。 5、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此标书要求供应商需全量投标,否则标书无效。 7、本次采购数量为计划量,供货期内中标方需按招标人实际需求送货,同意调整供货数量。合同有效期过后,未执行部分自行废止,不再执行。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60个有效工作日。 8、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供应商填报价格时需保存后再提交,并可在开标后90分钟内,进入开标室查询报价情况,不需要提交纸质报价单。 9、本次投标要求缴纳标书费,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退还。 10、按照相关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具体收取方式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1、其它未尽事宜,依据委托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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