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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湖北交投孝感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1-11,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第1次答疑,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湖北交投孝感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1号补遗书
根据《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3条的规定,现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投标人应将补遗书置于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确认已收到补遗书。
联系电话:027-83600666转8072
一、招标补遗
1、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因故推迟,新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以招标公告的项目名称为准。
3、P10页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1)目“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其他情形”修改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5 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4、P2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项履约担保修改为:
履约担保金额:10%签约合同价,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支行及以上,并得到上级行的授权。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若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应由基本账户开户行的上一级银行开具,并提供能证明其与上一级银行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者由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上级主管单位提供银行保函,若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上级主管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行仍然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的,招标人将取得上述履约担保。
如投标人未能提供履约担保,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5、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联合体协议书”、“价格指数和权重表”、“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表”在投标文件中可不填写或不附相关材料。
6、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下注1修改为:1、本表后应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扫描件。
7、由于电子投标文件固化格式所导致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材料,投标人应按要求分别扫描编入第一信封或第二信封其他材料中,其中如其他资料涉及投标报价,应编制在第二信封其他材料中。
招标人:湖北交投孝感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