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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0-30,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高新?慧园1#、2#、3#、5#、S1#楼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所属区域:吉林-长春,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DJZB2017-JL9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高新?慧园1#、2#、3#、5#、S1#楼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JZB2017-JL9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慧园项目已由长春高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字[201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2#、3#、5#、S1#楼工程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高新·慧园1#、2#、3#、5#、S1#楼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2.2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监理范围:高新·慧园1#、2#、3#、5#、S1#楼施工阶段监理,建筑面积为40737.98平方米,建筑高度(最高)为56.05米,层数(最高)为17层,共计5栋单体。
2.4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南区,创意路以南,超强街以西。
2.5 监理服务期:2017年11月25日至2019年09月30日。
2.6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入吉企业在我省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03日(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泰来街152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承诺书);
5)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4年-2016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6年之间的财务审计报告);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慧谷大厦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来街1528号
联 系 人:翟洋
电 话:1313447491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