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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长春净月潭吉悦旅游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0-30,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长春净月潭冰雪旅游建设项目堆雪工程,所属区域:吉林-长春,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春净月潭吉悦旅游有限公司,招标编号:JLHSZB17-97,招标文件售价:8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HSZB17-9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净月潭冰雪旅游建设项目堆雪工程,招标人为长春净月潭吉悦旅游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雪雕用雪坯的堆砌(含清雪)。
2.2 建设地点:长春净月潭公园内。
2.3 建设规模:总用雪量约70000立方米。
2.4计划工期:堆雪: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2月23日;清雪: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的相应经验和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16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6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30日至 2017年1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图纸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新华苑宾馆三楼会议室(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 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潭吉悦旅游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大街5840号
联系人:李钢
电 话:1350448128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东财富中心7楼(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联系人:庞冬梅
电话:0431-85855092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