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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0-26,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烟台龙口市矫家河综合整治规划设计府南二路至264省道段项目,所属区域:山东-烟台-龙口,所属行业分类:规划设计,招标代理: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龙口市矫家河综合整治规划设计(府南二路至264省道段)项目招标公告 | ||||||||||||||||||||||||
20171026-LK057QT | ||||||||||||||||||||||||
1. 招标条件 | ||||||||||||||||||||||||
龙口市矫家河综合整治规划设计(府南二路至264省道段)项目已报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本项目位于矫家河流域府南二路至264省道段(东起南山路,西至府西一路;南起龙泉路,北至264省道),详见矫家河综合整治规划设计范围图。本次招标开标现场投标单位需提供的成果:方案设计、工程概算。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150万元,成果包括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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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市政行业设计(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园林高级工程师资格; 3.4.具有隶属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在开标时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咨询电话:0535-8951575 8951225);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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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报名 | ||||||||||||||||||||||||
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需认真填写“投标人报名函”、“投标人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于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2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人报名函”、“投标人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 (上述材料请于龙口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kzfcg.gov.cn/的相应公告中下载)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彩色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HUALONGZHAOBIAO@126.com,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现场报名)。联系人:张杨,电话:13905458121。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下午16:00,请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三证合一的企业须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张杨,联系电话:13905458121。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龙口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烟台市政府采购网、龙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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