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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临港产业区管理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0-25,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东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起步区污水泵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东-东营,所属行业分类:泵,招标代理: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临港产业区管理中心,招标编号:KFQ2017-4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起步区污水泵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临港产业区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59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71号(府前街与登州路南300米路西)
项目编号:KFQ2017-40#-1
工程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起步区污水泵站工程监理
工程规模:新建污水泵站一座(流量0.37m3/秒)及配套污水管线(DN600)8804米,将临港产业区起步区的污水经污水管道收集,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
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约31.11万元。
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范围内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工程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临港产业区广利港路以北、定海路以东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一)、参与监理投标的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项目总监具有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监理报名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项目部具有良好的业绩。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等行为,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施工的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标建造师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7年10月25日- 2017年11月1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投标报名凭证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已报名项目总监不允许更换。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应自行关注并及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时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46-8333557 13561077707
监督单位:东营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925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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