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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海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9-26,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海海北海北州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青海-海北-祁连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海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招标编号:GXTC-1761333),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海北州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
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GXTC-17613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北州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项目工程监理已由青海省人民政府以青致函(2017)64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现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山区大通河流域、黑河流域、青海湖北岸汇水区
(2)招标内容: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山区大通河流域、黑河流域、青海湖北岸汇水区生态修复工程监理的全部工作内容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3976001001
标段名称:海北州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项目工程监理
发包内容: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山区大通河流域、黑河流域、青海湖北岸汇水区生态修复工程监理的全部工作内容
计划工期:2018年12月31日之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根据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青建工【2017】233号》文件的规定,省外投标申请人需在青海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完成进青备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册的原件与复印件或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加盖公章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原件与复印件;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4、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无不良行业记录、经营情况良好;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5日至2017年0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到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到16:30,在海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7日 09时30分,地点为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 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
■ 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bzwzx.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原子路36号
联 系 人:曹际强
联系电话:09708642492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 系 人:田京京
联系电话:010-88019358
2017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