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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豆沙镇汇同溪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7-09-08 02:10:0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云南-昭通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17.09.07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9-08,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昭通豆沙镇汇同溪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云南-昭通,所属行业分类:河道治理,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豆沙镇汇同溪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
盐津县豆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编号:
2017517
工程地址:
招标类别:
施工
工程性质:
工程规模:
投标人资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近三年内(2014年至今)已完工或在建的两项50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已完工的项目须出具: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相关竣工证明材料原件;在建项目须出具: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类似工程业绩须在政府部门相关网站上可查询。
是否资格预审:
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17-09-08 9:00
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17-09-14 17:00
文件获取地点:
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
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
13658707566
资格预审条件: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含临时)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本企业注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类似业绩:一项50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已完工的项目须出具: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相关竣工证明材料原件;在建项目须出具: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类似工程业绩须在政府部门相关网站上可查询,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为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入滇备案证原件或《云南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或按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的规定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即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信息 4.1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必须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交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 年10月09日22:00。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如下: 账 户: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建行昭通凤凰分理处 账 号:53001636144051002019-2000 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 备注:各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一份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中心备案;各投标人严格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不再到交易中心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换取凭证,投标文件中装订各投标人转账凭证即可(如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08日至2017年0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早上09:00至11:30,下午14:30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需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及本企业人员社保证明材料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公告发出之日起项目所在地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被授权人)(原件,复印件);近三年(2014年至今)公司类似业绩证明原件(公司至少承担过两项不低于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已完工的项目须出具: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相关竣工证明材料原件;在建项目须出具: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本企业注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类似业绩:一项50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已完工的项目须出具: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相关竣工证明材料原件;在建项目须出具: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类似工程业绩须在政府部门相关网站上可查询,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出具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昭通市内的企业,由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具后方可参加投标;昭通市外的企业,需由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具,经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核实并加盖印章后方可参加投标,未经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核实的,视为无效证明。)如为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入滇备案证原件或《云南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或按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的规定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即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书(承诺书需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承诺内容为:①公司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②如公司中标保证在项目所在地按相关要求成立项目部,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并派项目经理全程常驻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全部属于本公司注册员工,人员证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由代理公司替业主方收取,若不能提供证件资料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签订施工合同后查实提供证件资料不实或不能按要求派驻相关人员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件)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获取招标文件。购买时验原件,收取复印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5.2注意事项:(1).根据昭住建(2014)18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建造师资格证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开标,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投标企业人员,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能按时到场或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2).根据云政发﹝2015﹞5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须将建造师资格证交项目业主,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 5.3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2日14:00至14:30时止,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14:30时;地点为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厅(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网(www.ynzb.com.cn)、昭通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t.gov.cn/)、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平台)(http://ztggzyjy.zt.gov.cn/)上发布,发布日期为2017年09月07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津县豆沙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津县豆沙镇 地 址:昭通市北部新洲17栋2单元202号 联 系 人:尹先生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5925080423 电 话:13658707566
工程详细信息: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豆沙镇汇同溪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由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综[2017]65号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盐津县豆沙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投标人参加投标。 1.1项目编号:2017517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豆沙镇汇同溪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2.2 建设单位:盐津县豆沙镇人民政府 2.3 建设地点:盐津县豆沙镇汇同溪 2.4 建设规模:河道治理长度502.8米,改造河道297米,新建河提930.99米,新建拦沙堰7座,新建T型桥3座,老挡墙基础治理加固84.5米,详见施工图。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7 计划投资:20077919.08元 2.8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9标段划分:本工程为壹个标段 2.10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全部范围
备注:

关键字:河道治理,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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