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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院内路面硬化及主附属楼楼顶防水修缮工程
所属区域: | 吉林 | 招标业主/代理: | 长岭县人民检察院/吉林松腾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7.08.15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长岭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8-15,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院内路面硬化及主附属楼楼顶防水修缮工程,所属区域:吉林,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吉林松腾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岭县人民检察院,招标编号:STZB-201,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TZB-2017-7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岭县人民检察院院内路面硬化及主附属楼楼顶防水修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岭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岭县人民检察院院内路面硬化及主附属楼楼顶防水修缮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岭县。
2.3 计划投资:78.6855万元
2.4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结构类型:路面硬化及房屋修缮。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量。
2.7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09月07日,竣工日期2017年09月26日,工期20日天;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投标企业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各1名)。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须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遵守有关文件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关于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问题,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15日至2017年08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拟投入本项目的市政工程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证、及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证件未合一的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以上要求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公章、法人章,在松原市宏宇富辰小区B-25商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04日09时30分,地点为松原市宏宇富辰小区B-25商企。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岭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长岭县 邮编:131500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38-72234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松腾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松原市宏宇富辰小区B-25商企 邮编:138000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38-2693388
2017年08月15日
关键字:工程,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