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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顺景营林区生产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

2017-08-11 18:06:0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河北-承德-围场县 招标业主/代理:  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龙头山林场/河北天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7.08.1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龙头山林场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8-11,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承德顺景营林区生产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所属区域:河北-承德-围场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河北天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龙头山林场,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 130828170070-001  所属地区 围场满族蒙古自治县 
工程名称 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龙头山林场顺景营林区生产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  
建设单位 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龙头山林场 
工程地点 道坝子乡顺上村 
建筑面积 281.89 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天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95.62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5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 
联系人 刘兴亚  联系方式 03147513366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7-08-11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7-08-17 17:00:00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2017-08-11 08:30:00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2017-08-17 17:00:00 
招标文件下载 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龙头山林场顺景营林区生产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以围发改核字[2017]054号核准招标,招标人为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龙头山林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道坝子乡顺上村。
2.2建设规模:新建营林区生产用房建筑面积281.89m2及其他附属设施。
2.3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95.62万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各营林区生产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同时开标的7个项目投标,但同一公司的同一套项目班子只允许中标1个项目,中标以先中标项目为准,开评标顺序为按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先后顺序,已中标的不再参与其他项目的评审。
3.4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1)HBTZ-2017022  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八英庄林场三道川营林区生产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
(2)HBTZ-2017023  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山湾子林场白云皋营林区生产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
(3)HBTZ-2017024  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山湾子林场三岔口营林区生产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
(4)HBTZ-2017025  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四合永林场虎字营林区生产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
(5)HBTZ-2017026  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燕格柏林场吗哈吐营林区生产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
(6)HBTZ-2017027  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龙头山林场顺景营林区生产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
(7)HBTZ-2017028  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新丰林场东沟营林区生产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7日17:00时,必须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修改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各投标人请随时关注该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影响投标的或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其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投标人应提早到达开标地点做好准备。
4.3下载招标文件须知:首次投标访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vc.ggzyjyw.com),需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4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答疑
5.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提疑”系统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5.2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起止时间:2017年8月11日9时至2017年8月26日17时。
招标人解答起止时间:2017年8月11日9时至2017年8月29日17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玖仟元。(¥19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天。
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应当从河北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龙头山林场
地址: 围场县围场镇
邮编:068450
联系人:尤立权
联系电话:0314-7562837   18603241519
代理机构:河北天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
邮编:068450
联系人:刘兴亚
联系电话:0314-7513366  





关键字:工程,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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