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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7-25,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荷泽成武县东城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所属区域:山东-荷泽-成武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17/7/25 | 公告号: | 2017-005509-1602-088s |
项目名称: | 成武县东城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 | ||
工程地点: | 古城街中段路南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施工总承包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42000万元 | 工程造价: | 42000万元 |
结构形式: | 框架 | 工程规模: | 276800平方米 |
计划文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字第37292420170724005号、建字第37292420170727006号、建字第37292420170724007号 | |
建设单位: | 成武县启明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陈主任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0-7389856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成武县启明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陈主任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0-7389856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樊经理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13305306895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本招标项目成武县东城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经成发改字【2017】44号、成发改字【2017】57号、成发改字【2017】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成武县启明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1项目名称:成武县东城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 1.2项目地点:成武县古城街中段路南; 1.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1.4工期: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1.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7严禁非法转包,如有发现立即终止中标资格或解除施工合同,扣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担保金;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标段划分情况: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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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条件 | |||||||||||||||||
2.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2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2.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在全国范围内无违法违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处罚等不良记录情况,项目经理目前并未承担其它在建工程,在以往承担的招标项目中不存在质量问题或履行合同不力的情况; 2.4投标人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投报三个标段,可同时中得三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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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 |||||||||||||||||
四、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 |||||||||||||||||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武县财政局三楼305室报名)持以下资格有效证件原件及2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上二维码须清晰可辨);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4)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和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师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5)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潜在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7年(1-6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不足半年的,须提供自新注册/转注册之日起至2017年6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 (6)投标人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供截图。 4.2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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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六、其他 | |||||||||||||||||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平台上同时发布。 | |||||||||||||||||
公告时间:2017年7月25日9时0分 - 2017年7月31日17时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