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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正宁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7-18,公告主要内容为:甘肃庆阳正宁县城至艾蒿店甘陕界三级公路改建工程正宁县城至南桥段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甘肃-庆阳-正宁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正宁县交通运输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宁县城至艾蒿店(甘陕界)三级公路改建工程(正宁县城至南桥段)已由庆阳市交通运输局以庆市交发【2017】28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宁县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正宁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正宁县境内
2.2建设标准:正宁县城至艾蒿店(甘陕界)三级公路改建工程(正宁县城至南桥段),路线全长15.971公里,全线采用部颁三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8.0米,轩辕大道段路幅宽度40.0米,机动车道路面宽度15.0米,非机动车道路面宽度9.0米,北环路段路幅宽度15.0米,路面宽度9.0米,规划北环路路幅宽度20.0米,路面宽度9.0米,西坡街道路基宽度9.0-25.0米,路面宽度9.0−25.0米,轩辕大道段和北环路段采用维修挖补罩面,其余路段采用3cm厚沥青混凝土上面层+4cm厚沥青碎石下面+18cm厚5%水泥稳定砂砾(掺入30%碎石)基层+18cm厚3.5%水泥稳定砂砾底基层+(20)15cm厚天然砂砾垫层,最小平曲线半径96.0米,最大纵坡6.5%,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1/25。
2.3、计划工期:11个月。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 1个施工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正宁县城至艾蒿店(甘陕界)三级公路改建工程(正宁县城至南桥段)施工
标段划分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标段 |
建设里程(KM) |
主要建设内容 |
1 |
正宁县城至艾蒿店(甘陕界)三级公路改建工程(正宁县城至南桥段) |
ZNXNAHDSG1 |
15.971 |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涵洞、排水、交通安全设施等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内容。 |
2.6、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投标人近3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内成功完成过两个及以上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业绩且里程不少于30公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有虚假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在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其中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并取得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3年及以上同类公路工程施工经历,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参加过至少一条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里程不少于10公里)的施工并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3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历,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三类人员”(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工、安全员)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庆阳市以外报名企业必须提交企业注册地市地级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
3.5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公证书后应附本人2017年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持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6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监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7年 7 月 18 日至2017年 7 月 24 日17时
4.2、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ggzyjy.gov.cn/)“投标单位登录窗口”参与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3、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每套2000 元,报名完成后请自行联系代理机构领取。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注:首次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先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ggzyjy.gov.cn/)“投标单位登录”窗口登录如实录入企业信息,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信息科(413室)现场核对后,方可参与投标报名。(信息录入步骤:请阅读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库免费登记指南(http://www.qyggzyjy.gov.cn/Html/NewsShow/News_8226_1.html)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 月8 日 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四 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7.1缴纳金额: 捌拾万元整。
7.2缴纳时间:2017年 8 月 6 日17时前
7.3缴纳方式::请各投标(竞买)人在完成报名后,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yggzyjy.gov.cn)投标单位模块自行查询获取缴款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未从投标(竞买)人基本账户转出或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正宁县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址 :正宁县环城南路六号
联系人:郭东坡
联系电话 :15101895697
传 真 :0934-6121405
电子邮箱 :43708925@qq.com
邮政编码 :7454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峰区雄越小区A1单元201室
联 系 人:王宏康、吉娜娜
联 系 电 话:18009342945 15193694232
电 子 邮 箱:916154853@qq.com
传 真:0934-6665221
电 子 邮 箱:916154853@qq.com
邮 政 编 码:745000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