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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金乡县羊山镇欢德营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7-13,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济宁金乡县羊山镇欢德营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1#、22#、23#施工 重新招标,所属区域:山东-济宁-金乡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金乡县羊山镇欢德营村村民委员会,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金乡县羊山镇欢德营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1#、22#、23#)施工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
2017-003883-0809-045s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金乡县羊山镇欢德营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1#、22#、23#)施工 重新招标 已由 金乡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金发改投资【2016】11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乡县羊山镇欢德营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金乡县羊山镇欢德营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1#、22#、23#)施工 重新招标位于羊山镇欢德营村,建筑面积7825.54m2,合同估算价987万元,计划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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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其他条件: 6.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6.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无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和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等问题; 6.4 投标人须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6.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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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报名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13日至2017年0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金乡县文峰东路,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一并列出报名需要的材料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报名者,接到电话通知后请到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前台领取。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开标前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金乡县文峰东路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金乡县招标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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