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招标公告 > 北京招标网 > 正文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1,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中国银行“总行2016网络设备资源需求”项目“量子通讯设备”分项采购邀请,所属区域:北京,所属行业分类:网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对 “总行2016网络设备资源需求”项目 进行采购。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申请参加采购工作。
一、项目文件编号
BOC-IT-2017066-18
二、项目名称
“总行2016网络设备资源需求”项目
三、项目内容
1 | 量子通讯设备 | 9台 | 指定地点 |
注:
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内所含全部产品及相关服务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不得拆分或遗漏,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2. 主要内容以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为准。
四、对被邀请谈判人的资格要求
(一)合格的被邀请谈判人
1、被邀请谈判人须为能提供本项目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授权代理。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公告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计算)的独立法人;
3、供应商须在北京及上海设有常设办事机构(例如总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等),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服务支持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和技术信誉;
(二)产品要求
1、供应商所投产品系列须具有工、农、中、建、交五大商业银行或银行同业的销售业绩经验,且系统质量合格,运行状态良好,服务水平优异,并提供以上成功案例的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材料,成功案例时间要求为:自2010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止);
银行同业:仅计算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下文“银行同业”范围均指上述所列银行。
(三)其他要求
1、被邀请谈判人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未经采购人允许,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4、被邀请谈判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5、被邀请谈判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请提供能够证明你公司税务身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文件,包括:‘资格认定’栏内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证书等。如你公司所在行业尚未实施“营改增”,可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7、被邀请谈判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8、被邀请谈判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被邀请谈判人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领取采购文件,过期将不予发放,且不能参与项目采购工作(领取文件免费,邮件发送):
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6月21日-6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银大厦11F-西门)
特别说明:被邀请谈判人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须提前准备复印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6月28日下午14:00-14:30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6月28日上午14: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中国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银大厦11F)
供应商响应文件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规定密封后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中国银行有权不予接受。响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中国银行门户网站(www.boc.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进行发布。
八、中国银行联系方式
地 址:中国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银大厦11F)
邮 编:100818
电 话:010-66595990/5982
传 真:010-66593267
电子信箱: shenkai@bankofchina.com
联 系 人: 谌凯、秦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