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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湖北 | 招标业主/代理: | 随县尚市镇人民政府/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县分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7.05.16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随县尚市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16,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随县太山村易地搬迁工程,所属区域:湖北,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县分公司,采购业主:随县尚市镇人民政府,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依据随财采计[2017]268号计划下达函要求,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县分公司受随县尚市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就随县太山村易地搬迁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随县太山村易地搬迁工程
(2)建设地点:随县尚市镇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质量目标:合格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工商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4、2015年度或2015、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净利润不能为负值;
5、投标人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外省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应在湖北省建管局办理一体化投标登记并打印带二维码的登记表,方可参入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7、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专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且没有押证管理或在建工程情况;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造价员或造价师)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并齐全、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8、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2014年5月至今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
9、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次招标代理机构共组织了随县尚市镇易地搬迁工程5个项目的招标,投标人只能对其中的任意2个项目提出投标申请,且拟派项目相关人员(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不得在每个项目投标中重复使用,否则其对随县尚市镇易地搬迁工程所有项目的投标申请均作无效处理。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和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和项目经理证到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县分公司(随县交通大道210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经理);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③《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④2014、2015年度或2015、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净利润不能为负值;⑤拟派项目经理证(建筑专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及“五大员”( 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造价员或造价师))岗位证书、身份证;⑥申请人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证、缴纳的2017年任何一个月份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⑦申请人须向其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经查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4年5月至今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查询函出具时间为2017年5月9日及以后)。
若外省企业,需另提供一体化投标登记表。
提供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后,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或弄虚作假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其投标报名。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采取邮购方式出售。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26日15时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县分公司(随县交通大道2103号)
递交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验证后接受,否则,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随县尚市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朱主任电话:1377414117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县分公司
联 系 人:程蒙电话:0722-7066077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