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攀钢集团汇裕供应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15,公告主要内容为:西钢钒零库存稳压电源第3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所属行业分类:电源中国,招标代理:鞍钢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攀钢集团汇裕供应链有限公司,招标编号:AB201705132407,招标文件售价:5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对攀钢集团汇裕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的西钢钒零库存稳压电源项目进行第3次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705132407 2.项目名称:西钢钒零库存稳压电源第3次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标的需求一览表》及投标要求。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4.1.1注册资金要求:接受生产型企业、流通型企业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及以上。流通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在100万及以上。生产型企业须具有本次招标标的物同类产品生产制造资质。 4.1.2、投标方业绩要求: ①、投标方是生产型企业的,要求提供2015年度以来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业绩必须包含与所有招标标的物相同类别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如果投标报价规格型号是替代(升级)规格型号的,须按替代(升级)后的规格型号提供一一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总量不得少于投标报价总金额的3倍(以发票金额计算)。 ②、如果投标方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且有相对应的销售业绩,可不再上传与采购方的合同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如投标方在采购人的合作业绩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补充上传相应合同或对应发票复印件。 4.1.3有效投标条件 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有效投标人只有一家时,直接流标 ③、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④、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⑤、必须满足注册资金、业绩、技术的要求,同意采购人的结算及支付方式。否则,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⑥、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⑦、禁止汇裕公司《2017年退出供应商目录》内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 4.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网上投标需在http://bid.ansteel.cn注册,并上传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递交 5.1投标人即日起至2017年05月19日09时00分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bid.ansteel.cn),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投标保证金: 0.00元。中标方无故拒签合同,取消该中标方在我公司招投标平台的投标资格;对于合格供方,取消该中标方在我公司招投标平台5年的投标资格。 5.4标书费缴纳方式及程序:投标人应在银行缴纳标书费。缴纳时,须详细阅读交易平台中《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供应商交费须知》,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自行完成充值,查阅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项目经理负责协助报名人获得投标权限)。 5.5汇标书款:投标人将款项汇入如下账号: 收款人全称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行号103651081010) 账号: 2281 0101 0400 3593 9 5.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7年05月19日09时00分,网上投标在线提交。 5.7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中标人需向招标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鞍钢财发【2016】13号进行计取(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联系方式
附:标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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