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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18,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教学实验综合楼工程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第2次答疑,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所属行业分类:教学,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教学实验综合楼工程智能化系统
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答疑
各投标单位:
1、本项目为建筑智能化弱电工程类项目,工程类项目中没有把产品原厂授权和服务承诺作为废标条款,把此项作为废标条款是否合理?另外在工程类项目评分标准采用价格70分、技术20分、商务10分,本项目评分标准采用价格40分、技术40分、商务20分,这样评分设定是否合理?
答:投标人获得除推荐品牌之外的同档次产品的原厂授权,均为有效,故维持该评分条款内容不变;招标人更注重本招标项目中设备的性能和参数的优选,本招标项目实质上属于货物采购与安装类,故维持招标文件中评分权重不变。
2、招标文件P66页六类非屏蔽双绞线“★提供国际知名如UL或BRE等第三方测试实验室符合IEC60332-3A标准的低烟无卤认证证书;”提供其他检测机构的低烟无卤认证证书是否可行?
答:只要投标人提供了国内、外知名的第三方权威测试实验室出具的符合 IEC60332-3A 阻燃标准的低烟无卤认证证书,均为有效。
3、招标文件P39页标段一技术评分标准第6条“6、六类非屏蔽电子配线架具备一键式跟踪功能,每个端口配一个 LED 指示灯。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满足此项要求的厂家具有倾向性,不满足招标采购法的要求。
答:该评标项的技术要求为标段一的基本要求,且该要求并非具有产品的唯一性和倾向性。故维持该评分标准条款内容不变。
4、招标文件P40页标段一技术评分标准第9条“9、综合布线全链路,提供的智能综合布线产品包括六类非屏蔽双绞线、跳线、面板、电子配线架、电子配线架智能管理单元、信息模块、室内单模光缆及光纤接插件必须为端对端同一厂家生产产品。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满足此项要求的厂家具有倾向性,不满足招标采购法的要求。
答:综合布线全链路,提供的智能综合布线产品包括六类非屏蔽双绞线、跳线、面板、电子配线架、电子配线架智能管理单元、信息模块必须为端对端同一厂家生产产品;室内单模光缆及光纤接插件也可选用长飞、烽火或同档次产品,即可认为满足该评分条款内容。
5、招标文件P40页标段一技术评分标准第13、14、15、16条“13、(wave2)无线AP2兼容性:所有AP必须接受现有无线校园网ARUBA无线控制器管理,实现整个无线校园网统一AP分组,SSID统一接入管理和校园网用户认证,完全兼容现有无线校园网,完全满足招标要求得4分,不满足得0分。14、无线AP1兼容性:所有AP必须接受现有无线校园网ARUBA无线控制器管理,实现整个无线校园网统一AP分组,实现AP、客户端、应用、无线频谱分析,支持对所有无线用户集中分析。支持802.11n/11ac协议。完全满足招标要求得4分,不满足得0分。15、 (wave2)无线AP2性能:处理能力及功能完全满足标书要求得2分,部分满足得0分。16、无线AP1性能:处理能力及功能完全满足标书要求得2分,部分满足得0分。”满足以上得分要求的只有ARUBA,这对产品选择完全具有唯一性,不符合招标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答:投标人所选产品必须与校园网完全兼容,且该产品的选择并非具有唯一性,故维持该评分条款内容不变。
6、招标文件标段一计算机网络系统推荐品牌:ARUBA、ALCATEL-LUCENT和JUNIPER。ARUBA没有网络交换机产品,而且国际知名民族品牌华为都没列入推荐品牌,本项目品牌推荐是否合理?
答:P40页对无线产品要求必须与校园网现有的无线设备兼容。招标文件p75页,标段一其他计算机网络系统推荐品牌修改为:技术指标相当于ARUBA、ALCATEL-LUCENT、JUNIPER、思科、华为、华三或类似参数、同等档次的其他品牌。
7、招标文件标段二全数字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推荐品牌:博世、海康威视和霍尼韦尔,这三个品牌完全不是一个档次,本项目品牌推荐是否合理?
答:招标文件标段二全数字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推荐品牌修改为:博世、海康威视、三星、索尼、霍尼韦尔。
8、招标文件P77、P79、P81页标段二产品技术要求带★条款都要求提供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证明,这对产品的选择完全具有倾向性,不满足招标采购法的要求。
答:只要投标人提供了公安部等国内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证明,均为有效。
9、招标文件P41页标段二技术评分第1条“1、监控产品制造商,为保证所投产品的质量及信用度,所投产品制造商2014年及之后IHS和A&S全球视频监控综合占有率前5名,提供证明文件可得1分,否则不得分”。用此排名作为产品质量和信用度评判有失公允,此项设置是否合理?
答:维持该评分条款内容不变。
10、招标文件P41、42页标段二第4、5、6、7、8条均要求提供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证明,具有严重的产品倾向性,不满足招标采购法的要求。
答:只要投标人提供了公安部等国内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证明,均为有效。
11、招标文件P44页标段三技术评分第2条“2、楼控设备与阀门品牌一致,保证系统的兼容性和后期良好的售后服务,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此项要求具有产品倾向性,不满足招标采购法的要求。
答:只有楼控设备与阀门品牌一致,方可保证系统的兼容性和后期良好的售后服务,且该要求并非具有产品的唯一性和倾向性。故维持该评分条款内容不变。
12、招标文件P44页标段三技术评分第4条“系统网络架构,采用以太网架构的DDC系统,满足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招标文件第90页,要求“采用管理层和控制层两层通讯网络结构;控制层网络应采用标准化现场总线BACnet”、“DDC层:控制器,带有独立CPU,可编程,信号采集模块,采用485总线,BACnet MS/TP协议,通过BTL认证”。
上述两处关于DDC控制层的通讯结构要求不一致,请问以哪项为准?
答:考虑到各制造厂家的系统结构略有差异,故要求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以对系统结构略有调整,但不再另外增加费用。
13、招标文件P44页标段三技术评分第7条:“DDC 控制器连接 I/O 模块,每一个带 CPU 的 DDC 控制器不得连接超过 1 个 I/O 模块,以避免因其故障造成大面积的机电设备及环境参数失控;满足得 2 分,不满足不得分”。
招标文件第48页,技术性能评分标准第8条:“DDC 性能参数:DDC 工作频率不低于 100MHZ,内存不低于16MB,连接 I/O 模块不低于 50 个;满足得 2 分,不满足不得分”。
上述两条关于DDC连接I/O模块的数量要求不一致,请问以哪条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4、招标图纸“RD07楼宇自控系统图”中,冷热源系统原理图中冷冻水管、冷却水管上的传感器的放置位置及文字描述不太清晰,比如:1)冷冻水管上的传感器,却描述为冷却水管上传感器,且其位置放置在补水管上;2)冷却水管上的传感器,却描述为冷冻水管上的传感器,且其位置放置在冷冻水管上。
请确认传感器的数量和类型是否以该图纸为准?
答: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位置和类型以施工图纸为准。
15、招标文件对冷热源系统控制点位的描述与提供的控制原理图不一致,如招标文件第91页中要求:监测冷冻水系统及热水系统的供回水温度、压力及回水流量;控制和监测冷冻水旁通水阀的开度和反馈;
但控制原理图上并没有对热水系统的“流量”点位进行监测,也没有对“旁通阀的反馈”点位进行监测。
请确认存在上述不一致情况时,是以招标要求的技术标准为准还是以原理图为准?
答:以控制原理图为准。
16、招标图纸RD07楼宇自控系统图中,空调机组及热回收机组原理图上,对送风机、回风机都设置了压差开关,但是点位统计中并没有涉及该监控点位,请确认风机的“压差报警”点位是否需要纳入BA系统监测?
答:风机的“压差报警”点位纳入BA系统监测。
17、招标文件第45页,技术性能评分标准第10条:“传感器及执行机构要求,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参数;满足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但招标文件中,没有传感器及执行机构的具体参数要求,请提供。
答:招标文件中确实缺少传感器及执行机构的具体参数要求,为保证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所有投标人的该评分项均视为满足,得3分。
17、招标文件第45页,技术性能评分标准第11条:“动态平衡电动调节阀技术要求,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参数;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但招标文件中,没有动态平衡电动调节阀的具体参数要求,请提供。
答:招标文件中确实缺少动态平衡电动调节阀的具体参数要求,为保证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所有投标人的该评分项均视为满足,得2分。
18、招标文件第45页,技术性能评分标准第12条:“电动蝶阀技术要求,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参数;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但招标文件中,没有电动蝶阀的具体参数要求,请提供。
答:招标文件中确实缺少电动蝶阀的具体参数要求,为保证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所有投标人的该评分项均视为满足,得2分。
19、招标清单中的传感器、执行机构、阀门的数量与系统图对应不上,请问传感器、执行机构及阀门的数量以何为准?能否提供空调水系统图和空调水施工平面图,以便核对阀门数量。
答: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0、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标段一的商务部分和技术性能评分办法中要求“获奖证明:参建工程获得鲁班奖或楚天杯奖或黄鹤杯奖,提供相关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其中“楚天杯奖或黄鹤杯奖”是属于湖北省及武汉市地区建筑工程奖项,外省工程无法获评该奖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第三项(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恳请贵方考虑将此评分项修改为“参建工程获得鲁班奖或省级工程奖,提供相关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
答:评分办法中要求的获奖证明修改为:参建工程获得鲁班奖或楚天杯奖、黄鹤杯奖或其他省份的省级工程奖,提供相关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
华中师范大学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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