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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12,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藏龙岛新区职工公租房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桩基工程,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所属行业分类:桩基,招标代理: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BZX-201607FJ-403004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项目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桩基工程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ZX-201607FJ-4030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桩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武汉市江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核准的批复夏发改核【2015】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一九研究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719研究所内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02821.30平方米,其中住宅142324.76平方米,物业用房411.88平方米,社区用房414.65平方米,变配电所663.33平方米,架空层2262.97平方米,其他247.7平方米,地下2层56496.01平方米。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480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7月1日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桩基工程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桩基的施工勘察,工程桩施工、工程桩检测等。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且具备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2年4月26日至2017年4月25日至少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额为2000万元及以上桩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13年、2014年、2015年未连续发生亏损。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五大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预算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在岗员工,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信誉要求:近三年(2014 年4月26日至2017年4月25日)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未被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而导致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在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武汉市建设信息网等)无不良行为公示;提供检察机关近期开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九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九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 年4 月12 日至2017 年4 月16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下同),明确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U盘备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 年4 月26 日9 时30 分。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网上递交: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U盘备份),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 楼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6 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 地 址: 武汉市江夏区汤逊湖北路33号创智大厦B区9楼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 王哲骏 联系人: 杨茜 熊俊宁
电 话:88043383-50202 电 话: 027-87459046
传 真: 传 真: 027-8745904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7 年4 月12 日
备注:1. 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限定的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不得少于9人。
2.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