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07,截止日期:2017-3-28,公告主要内容为:西城区2016-2017年度北京联通运维支撑系统等项目施工服务集中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西城区,所属行业分类:联通,招标代理: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招标编号:BJLT-201601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2016-2017年度北京联通运维支撑系统等项目施工服务集中招标(第二次)”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建设。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电子招标形式)。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 招标编号:BJLT-20160101
(二) 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采购施工服务。
(三)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电子招标形式)
(四) 招标内容及规模:2016-2017年度北京联通运维支撑系统等项目施工服务,预算总额为人民币28.12万元(不含税)。
(五) 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六) 实施(或交货)地点:北京联通指定地点(北京市内)
(七) 实施时间: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下达的订单。
(八) 保修期:自工程终验合格之日起36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注册资金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320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货币。
(二)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三)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同时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过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如果2015年还没有出具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可提供2012年度审计报告)
2)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3)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4年、2015年)须无三年连续亏损。
(五) 银行资信:
投标人需提供合格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银行基本账户存款证明。
(六)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年(2013年至今)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诚信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的扫描件)
(七) 同类项目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年(2013年至今)须具有2项(含)以上同类项目业绩经验,且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10万元。同类项目指与本项目类似的施工服务项目,如运维支撑系统等项目的施工服务。
2)投标人须将单项合同规模最高的合同信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至《同类项目情况表》的前2行中,前2行中的合同信息计入《业绩评审》。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框架协议、中标通知书等能够证明同类项目业绩规模的证明文件,其中合同或框架协议的证明文件应包括首页、大签页、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等关键内容页,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2.。
3)评标当日,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应保证在4小时内送达招标代理指定地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将公示中标人业绩。
(八) 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为本项目配备1名专职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的在职正式员工,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更换已定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按照文件要求将项目经理信息填写至《项目人员花名册》中。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为通信专业)
2)项目经理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须为“信X建安”开头)
3)项目经理须具备近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2个(含) 以上同类项目经验。投标人须提供该项目经理具备上述同类项目经验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或项目验收证书或投标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等。
4)项目经理须具备5年(含)以上通信工程管理工作经验。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资质证书、安全考核证、工作经验证明、业绩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业绩合同至少包含首页、金额页及签字页;劳动合同至少包括首页、签字页、关键页内容;社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2016年及2017年初。)
(九) 施工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为本项目配备2名施工负责人。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施工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在职正式员工,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更换已定的施工负责人。投标人须按照文件要求将施工负责人信息填写至《项目人员花名册》中。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类建造师资格证书。
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证书》B本。(须为“信X建安”开头)
3)施工负责人近年(2013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1项(含)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经验。投标人须提供施工负责人具备上述同类项目经验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或项目验收证书或投标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等。
4)施工负责人须具备3年(含)以上通信工程管理工作经验。
(投标人须提供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资质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工作经验证明、业绩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业绩合同至少包含首页、金额页及签字页;劳动合同至少包括首页、签字页、关键内容页;社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2016年及2017年初。)
(十) 施工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为本项目配备至少8名施工人员(不含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施工人员须为投标人的在职正式员工。投标人须按照文件要求将施工人员信息填写至《项目人员花名册》中。施工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施工人员中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2名。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合格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书,即《安全考核证书》C本。(须为“信X建安”开头)
(投标人须提供施工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须提供安全考核证书。劳动合同包括首页、签字页、关键内容页;社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2016年及2017年初。)
(十一) 施工器具及设备要求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套必须的施工器具及设备。每套至少应包括:光纤熔接机,光时域反射仪,光源,光功率计,数字传输分析仪,网络测试仪,测试终端,光电话等仪器仪表等。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为本项目配备的现有施工器具及设备填写至《工器具及设备清单》中。
3)投标人如现无工器具及设备,须书面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20日内配齐,届时须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届时未配齐则视为放弃中标。
(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十二) 车辆要求: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实施期内为本项目配备生产车辆,所配车辆须保证每天(全天)均有至少3辆在项目实施区域内不受使用限制,并须提供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年检合格的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合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其中车辆所有权证明或车辆租赁合同的产权人、承租人为投标人。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现有的为本项目配备的现有车辆信息填写至《项目现有车辆清单》。
3)投标人如暂无车辆,须书面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配齐所需车辆,届时须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届时未配齐则视为放弃中标。
(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十三) 驻地机构要求:
1)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常驻机构,并须提供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营业执照或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其中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产权人、承租人为投标人,为非民宅。
2)投标人如在项目所在地暂无常驻机构,须书面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20日内设立,届时须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届时未设立则视为放弃中标。(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十四)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2)投标人须能够直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信部2014年第27号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3日(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向招标代理公司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项)。购买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资质复印件;
2. 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各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3. U盘;
4.潜在投标人银行信息:客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基本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100)整,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西环广场 T1-8-D7)。
四、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潜在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应在2017年3月15日前完成联通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一) 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本次电子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至的同一时间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 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三) 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全过程应该按照本公告要求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报价文件应同时上传),招标人可拒绝潜在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四) 投标人应在2017年3月23日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和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 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6号
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21楼
项目联系人:王金华、蔡秉其 电话:13162850537、15618799007
电子邮件:3571185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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