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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04,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荷泽菏泽市成武县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项目,所属区域:山东-荷泽-成武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17/3/4 | 公告号: | |
项目名称: | 菏泽市成武县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项目 | ||
工程地点: | 成武县各项目学校所在地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施工总承包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11679.26万元 | 工程造价: | 11679.26万元 |
结构形式: | 框架 | 工程规模: | 91987.92平方米 |
计划文号: | 成发改字【2016】101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单位: | 成武城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武县教育局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李主任 刘主任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0-7389855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成武城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武县教育局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李主任 刘主任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0-7389855 0530-8989027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贝特建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程女士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15562090536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菏泽市成武县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项目 ,建设资金性质为: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成武城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武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贝特建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及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成武县各项目学校所在地 2.2 工程质量:合格 2.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4 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5 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四个标段(其中施工标段为1#-3#,招标内容为校舍、运动场的建设;采购标段为4#,招标内容为人造草坪的采购及铺装) 2.6 计划工期:1#-3#标段均为: 120 日历天(其中运动场硬化、排水沟工期为30日历天),4#标段均为:30 日历天; 2.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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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条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3#标段资格要求(3.1-3.7)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格; 3.3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类似工程经验,并未承担在建项目; 3.4 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5前来报名的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本项目的授权代表,必须在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领取补充通知及参加开标等投标活动中凭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参加; 3.6潜在投标人可根据资质投报多个标段,也可同时中多个标段,但应提供多个建造师(一个建造师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标段资格要求(3.8-3.13): 3.8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9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的相关内容(制造商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 3.10潜在供应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11潜在供应商所投标的产品(人造草)须通过NSCC国体认证,具备有效的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人造草坪的质量检测报告,具备有效的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的人造草坪检测报告; 3.12潜在供应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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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下载招标文件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2.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3.下载招标文件方法: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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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 |||||||||||||||||||||
4.1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7 年 3 月 6 日--- 2017 年 03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在 成武县财政局三楼309室(成武县伯乐大街与吕台路交叉路口财政局)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3#标段须提供: (1)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且复印件上的二维码须清晰可辨);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及其身份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建造师身份证须另外单独复印一份,以供做检察院查询使用。②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以开标后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标段须提供: (1)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2)NSCC国体认证证书、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人造草坪的质量检测报告、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人造草坪检测报告; (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须另外单独复印一份,以供做检察院查询使用。②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资格是否合格以开标后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2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时领取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凭借盖章签字的承诺书领取招标文件。 4.3潜在投标人须在领取招标文件前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中标后须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具体金额与缴纳方式详见投标诚信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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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 |||||||||||||||||||||
另行通知 | |||||||||||||||||||||
六、其他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平台上发布。 | |||||||||||||||||||||
公告时间:2017年3月4日9时30分 - 2017年3月10日16时3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