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01,公告主要内容为:攀钢钒外委加工球加工含加工费、成品包到运杂费,所属区域:,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化工中国,招标编号:AB20170228405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攀钢钒外委加工球加工(含加工费、成品包到运杂费)竞价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汇裕供应链有限公司原料部采购的攀钢钒外委加工球加工(含加工费、成品包到运杂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响应。 1、项目名称:攀钢钒外委加工球加工(含加工费、成品包到运杂费) 2、招标编号:AB201702284055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本次招标采购明细、采购要求及准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3.2招标采购情况 3.2.1本次招标采购周期拟定为57天; 3.2.2本次招标付款条件为实行先货后款,以货币或承兑方式支付。;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4.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满足要求,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4.1.2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制造、质量、成本、服务、管理和资源优势(生产型企业)或资金、渠道、供货和服务优势(贸易型企业)。 4.1.3获得本项目相应的产品认证、许可和资质,具有与本项目相对应的业绩优势。 4.1.4通过本项目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所需的其他管理体系认证。 4.1.5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4.1.6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见附件。 4.1.7 具体资质要求见《投标方准入条件》。 4.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4.2.1、投标人应为球团矿加工实体企业,且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年生产、加工球团能力不低于40万吨。 4.2.2、投标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加工球团的相应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4.2.3、投标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票资格(且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2.4、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经审计)财务报告(攀钢汇裕供应链公司现有合格供应商目录中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4.2.5、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内类似加工业绩证明(合同、协议书等)(攀钢汇裕供应链公司现有合格供应商目录中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4.2.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2.7、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8、禁止汇裕供应链有限公司《2017年退出供应商目录》内的供方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代表于2017-02-28 17:00:00至2017-03-02 14:00:00,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nsteel.cn),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02日14时00分。投标人网上提交报价、商务及技术标同时,必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将需要提报的资质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原件或盖红章复印件)电子版,传送到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标段。首次参标方须要先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 6.4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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