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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本溪市明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2-22,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本溪本溪市明山区老旧住宅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七标段,所属区域:辽宁-本溪-明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本溪市明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招标编号:210504201702100232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105042017021002322
本溪市明山区老旧住宅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七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溪市明山区老旧住宅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本溪市明山区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本溪市明山区老旧住宅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本明发改发【2017】第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本溪市明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已于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14日发布了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确定投标单位,特发资格预审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溪市明山区。
2.2工程规模:约为607.00万元。
2.3招标范围:环境综合整治等。
2.4工期要求:2017年4月1日开工至2017年9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182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并且[园林绿化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园林招投标IC卡]或者[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项工程共划分十二个标段,十二个标段兼投不兼中;七标段为明山办事处(建光、西胜及明胜社区)。
4. 资格预审单位范围
4.1资格预审单位的范围:是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进行报名成功的单位。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 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 11:30时,下午01:00时至04: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下载资审文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8时4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本溪市明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地工路7号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夏花园商铺6#-1
邮编:
邮 编:117022
联 系 人:赵卓
联 系 人:封铭
电 话:024-42127012
电 话: 024-43210676,1390424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