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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湖北交投孝感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2-17,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湖北交投孝感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BZX-201607JT-36600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ZX-201607JT-366003
1. 招标条件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建[2015]125号)批复。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北交投孝感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起于安陆市南城办事处闭刘村,北接规划的孝感北段,向南经安陆、应城、汉川,止于汉江大桥与南岸引桥分界处,对接在建的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仙桃段起点,路线全长约95.472Km。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全线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照明等机电工程系统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开通、试运行、培训及缺陷修复等全部服务;预计开工日期为:2016年月,预计工期为:11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工作内容见表1-1。
表1-1 标段划分表
标段 |
起讫 桩号 |
主线 里程(km) |
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 |
XGNJD-01 |
全线 |
95.472 |
全线范围内通信、监控、收费、照明、供配电工程 |
11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1个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质、财务和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附件一,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见招标公告附件2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 2 月 17 日至2017年 2 月23 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6.2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3 月14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9 楼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1 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投标人代表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供招标人查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bjt.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孝感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应城市城北街道办事处茶棚村107省道东向右侧
邮 编:432400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712-3319026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邮 编:430033
电 话:027-83600666转8050
传 真:027-83600777
联系人:赵精莉
中南分公司网址:http://www.huajiezn.com/
投标担保退还事宜: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进展情况请各投标人关注上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网站“通知”栏(按照投标保证金收取单位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先期办理的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需在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才能予以开始办理,其他投标人的后续才能办理)。
附件一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XGNJD-1 |
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同时具备上表(1)和(3)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应同时具备上表(2)和(3)资质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最低要求 |
XGNJD-1 |
同时满足: (1)投标人注册资金1亿元; (2)投标人2015年的年均营业额不应小于1亿元人民币; (3)投标人2015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财务要求。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XGNJD-1 |
近5年内曾独立完成过: 1、1条单个标段里程达50km国内高速公路的机电工程综合系统(含通信、监控、收费系统)施工业绩,且已经通过了交工验收; 2、1个国内高速公路供配电(含10KV变压设施设备)、照明施工业绩。 |
注:1、业绩最低要求第(1)项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2、业绩最低要求第(2)项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为准。若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业绩最低要求指标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若某项业绩同时满足业绩最低要求中的多项业绩,则该项业绩可分别计算。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最低业绩要求。工程分包(包括BOT+EPC等)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5、“近5年”是指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应符合招标文件关于“近5年”的规定。
6、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须满足上表第1项业绩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XGNJD-1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冻结、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申请人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XGNJD-1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中级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5年内完成过1条国内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
项目总工 |
1 |
高级工程师,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5年内完成过1条国内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
附件二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2.1.1 2.1.3 |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2.1.2 |
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满足招标公告第3.3款的规定。 |
2.1.1 2.1.3 |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了投标人的单位章: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且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安全生产费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且开标现场未出现投标人须知5.2.5规定的第(1)~(2)规定任一情形; (7)投标人填写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文字报价应保持一致。关键设备材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8项规定。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2.1.2 |
第二个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价:100分 其他因素分值均为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5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计入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在第一信封开标现场,该系数由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从0.990、0.995、1.000三个数字中随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0分 |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 |
0分 |
2.2.4(3) |
评标价 |
100分,其中: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1.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1.0。 |
2.2.4(4) |
其他因素 |
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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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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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细化为: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递交投标文件在前的优先。 评标委员会先对评标价得分前三名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如通过初步评审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排序依次递补并进行评审,直至评出三名中标候选人,若完成该标段所有投标人的评审仍不足三名的,则只评审出合格的相应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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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项细化为: 本次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不进行算术性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