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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2-09,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沈阳沈阳地铁十号线丁香公园~张沙布工程自动扶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所属区域:辽宁-沈阳,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10101201701037930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1010120170103793002
项目名称:沈阳地铁十号线(丁香公园~张沙布)工程自动扶梯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三标段
1.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沈阳市地铁十号线工程松花江街、柳条湖、东北大马路、长安路、万泉公园5座车站55台自动扶梯(以下简称扶梯)的供货及安装项目,均由投标人作为一项整体工作来完成即所谓的“交钥匙工程”。供货应理解为由投标人所要提供55台扶梯,以及(但不限于)扶梯的设计、制造、试验、运输、吊运、仓储等一系列工作,并提供所需的附件、工具、测试仪器(表)和备品备件等。安装应包括提供(但不限于)扶梯的安装、装修、调试、与其它相关系统的联合调试、试运行、向政府有关机构报检、验收等工作。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开通试运营后24个月质保和维保服务,24个月质保期结束后8年的维保服务(8年维保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维保合同及方案、用户需求书中相关要求, 24个月质保期结束后开始执行8年维保服务协议,中标人需针对此协议和买方的运营分公司单独签订合同。8年维保服务为固定单价合同。每半年维护保养期满后,支付相应的半年维护保养费。维保合同执行期间维保单位免费提供维保、维修时的油品及1000元及以下易损零部件);各类技术服务等。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还应包括与土建、装修装饰、供电、通信、FAS/BAS等系统供应商的工程接口、技术协调等工作。
投标人应该对本合同包内的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不能只对合同包内的其中一项或几项进行投标;否则,可能因投标的供货范围不完整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工期:计划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共计639日历天。
3.交货地点:地铁十号线工程松花江街、柳条湖、东北大马路、长安路、万泉公园5座车站自动扶梯的各安装位置。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是扶梯制造商,具有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与检测等能力;
(3)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自动扶梯B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自动扶梯A级),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今不得出现经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责任事故;
(5)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
(7)投标人在2013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不得出现亏损;
(8)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投标保证金:80(捌拾)万元。
6.报名要求: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9日-2017年2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7.招标文件售价:
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2017年2月9日-2017年2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合同包,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3月9日9: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定于2017年3月9日9:00时(北京时间),在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仪式。
10.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
邮编:110011
联系人:王嫣嫣
电话:024-24082122-882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附属楼7楼
邮编:1100166
联系人:孙盟、李佳
电话:024-83733406、83733420
传真:024-83738988
邮箱:sydtzxwxy@163.com
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