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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湟中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1-12,截止日期:2017-02-09,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海西宁[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青海-西宁-湟中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湟中县环境保护局,招标编号:河南鑫诚公招(服务)2017-002,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开标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西宁市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项目--湟水河流域石惠沟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保护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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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湟中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拟对西宁市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项目--湟水河流域石惠沟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保护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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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河南鑫诚公招(服务)2017-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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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西宁市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项目--湟水河流域石惠沟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保护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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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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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18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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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个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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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请点击此处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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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至今)须具有海拔2100米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无任何通报批评或处罚。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由于股权不明和股权问题产生股权纠纷的行为。 (4)财务要求: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5)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a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无不良查询结果》(原件)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b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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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17年01月11日 1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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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7年01月12日至2017年01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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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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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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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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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持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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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2017年02月09日 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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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7年02月09日 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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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及开标地点 |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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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湟中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897628292 联系地址:西宁市湟中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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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丰青 联系电话:0971-8266981 联系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18号管委会大楼12楼122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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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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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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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2806046809000011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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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省政府采购网》、《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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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单位名称:湟中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2232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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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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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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