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1-11,公告主要内容为:贵州遵义习水县寨坝镇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施工,所属区域:贵州-遵义-习水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习水县寨坝镇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习水县寨坝镇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已由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习水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以习移复【201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习水县寨坝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习水县寨坝镇
2.2 工程规模: 项目占地约58.83亩,新建房屋168套,总建筑面积15211.1平方米(不含乡村客栈,便民服务中心、幼儿园),其中住宅面积15160.56平方米(82.7平方48套、103.64平方48套、121.29平方24套、68.86平方48套)、公厕一座50.54平方米,规划安置168户739人,其中第一期案子156户692人。人均面积21.9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以下基础设施:供电线路923.58米、供水管道623.58米、综合管网(含电视、电话、网络)1500米、雨污水管网(含污水处理设施)1233.69米、道路(含人行道、健身步道)3801.81平方米、路灯25套、文化广场2362.37平方米、种植绿化树128株。项目总投资3812.20万元(详见项目投资概算总表)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 年2月;计划竣工日期:2017 年08月。
2.5 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上级补助及自筹,已落实。
2.6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0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1 月 11 日至2017 年 01 月17 日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
http://ggzyjy.zunyi.gov.cn:88/zunyihy/)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17年 01 月 11 日至2017 年 01 月17 日,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
http://ggzyjy.zunyi.gov.cn:88/zunyihy/),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下载招标文件需支付费用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 02 月 08 日 14 时 00 分(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以此公告的时间为准),递交地点为网址
http://ggzyjy.zunyi.gov.cn:88/zunyihy/。
6.2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习水县寨坝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习水县寨坝镇 地址:遵义市南京路体育馆足球场
联系人:李禹 联系人: 金娅
联系电话: 15923071233 联系电话: 0851-28628561
邮编: 邮编: 563000
传真: 传真: 0851-28628583
电子邮箱: 电子邮件: 695510505@qq.com
QQ: QQ: 695510505
*重要说明:
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
2、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银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3、投标保证金必须用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获取。
4、本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清单、补充文件等所有附加文件作为本次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会员系统提供下载,禁止另行收费出售、禁止会员系统下载以外的其他方式领取。
5、澄清、修改文件在会员系统发布,不另行通知,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需密切关注会员系统,及时下载相关澄清、补遗、修改,依据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任何环节无需向任何机构或个人透露本单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