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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武警湖南边防总队机关旧营区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湖南-长沙 | 招标业主/代理: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边防总队/ |
加入时间: | 2016.12.12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边防总队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12,公告主要内容为:长沙武警湖南边防总队机关旧营区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所属行业分类:工程,采购业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边防总队,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武警湖南边防总队机关旧营区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边防总队的委托,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对武警湖南边防总队机关旧营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武警湖南边防总队机关旧营区维修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102号 2.3 建设规模:对总队机关旧营区房屋、附属设施中的公共部分和住宅部分进行维修改造。 2.4 工程造价:约62万元。(具体金额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一标段:141468.03元;二标段:474849.25元。 2.5 资金来源:自筹及维修基金。 2.6 工期要求:一标段:30日历天;二标段:6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文相关规定保修 2.9 招标范围:一标段: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102号的边防总队机关旧营区拆除、重建通透式围墙约70米;铲除存量房屋面共计约480㎡防水层、稳固隔热层;整屋面新做卷材防水。(具体范围详见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二标段: 1、21套厨、卫设施设备、瓷砖等至基层;重新布置安装主次给排水管道和配电线路;防水处理后铺贴墙地面砖,顶棚粉刷;砖砌橱柜、安装蹲便器(含水箱)、安装厨卫铝合金门。2、铲除住宅屋面共计约520㎡隔热小板和所有防水层、稳固隔热层;整屋面新做水泥砂浆找平、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水泥砂浆保护层。3、楼梯间、电梯间墙地面修补粉刷总计约2200㎡。(具体范围详见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10 标段划分: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围墙改造及存量公房屋面防水改造工程。第二标段:住宅楼室内防水、屋面防水和楼梯间改造工程。 2.11 其它: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3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3.4.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2016年09月至2016年11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同一投标人只允许对本项目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住建发【2014】259号《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办法,其中投标报价采用附表6(1)计算得分,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2800.00元)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户 名: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开福农合行芙蓉北路支行 帐 号:8008 0000 0323 5229 8012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4、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
关键字:工程,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