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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江西-九江-瑞昌 | 招标业主/代理: | 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12.08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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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09,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九江新建瑞昌至九江铁路工程第三批运维设备工机具通用部分:汽车招标二次,所属区域:江西-九江-瑞昌,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RJTL-2016GJ-03,招标文件售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新建瑞昌至九江铁路工程第三批运维设备工机具(通用部分:汽车)招标二次公告
时间:2016-12-08 17:01:50 发布:南昌铁路局物资处
(招标编号:RJTL-2016GJ-03)
1.招标条件本项目新建瑞昌至九江铁路工程由原铁道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瑞昌至九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13〕61号)、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瑞昌至九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3〕7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工机具(通用部分:汽车)第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二次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
新建瑞昌至九江铁路线路,起于湖北、江西省界,自西向东沿长江南岸而行,经瑞昌市、九江县,止于庐山站,联络线从城门站引出,于区间接入昌九城际铁路。共设4个车站,为瑞昌南、城门、庐山、九江,其中瑞昌南、城门为新建站,庐山为改扩建站,九江站维持既有。桥隧比约为56.87%,主要工作量:桥梁约28620m/39座,隧道约11217m/13座,正线长度45.865公里,总工期为三年。
2.2招标内容: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法人单位)在2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到单位住所地、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或南铁分院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3日,每日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市站前路96号天集大厦1802室,持投标申请表(格式见附表二)、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单回执等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继续参加投标请于2016年12月13日17:00前将投标确认函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并免费更换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本公告附表一),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不接受个人汇款和现金,账号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 12月29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9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南昌铁路局机关附属楼401。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南昌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ww.ntwzpt.com)”和中铁采购网(www.crpn.cn)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站前路96号天集大厦裙楼四楼
邮编:330002
电话:0791-8708841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
邮编:100036
联系人:张修法、吴道天
电话:0791-86217383;18979201308、13767175505
传真:0791-86217383
电子邮件:CRM_NC@163.com
网址:http://www.crmsc.com.cn/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号:1100922111
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6年 12月8日
附表一:
序号 |
包件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投标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1 |
TX-04 |
4驱自动档封闭式皮卡车 |
辆 |
1 |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600万元。 2.投标人在南昌必须有固定营业场所、售后服务维修点和优越的售后保修服务措施。 3.投标人必须取得制造厂的充分授权。 4.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近期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市场价,投标车辆必须具有合法上牌手续;投标车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的免检合格整车,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的零公里新车。 5.投标产品必须有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运行证明)。 6.投标汽车价格包含附加费、上牌价、购置税、交强险、车船税等合法上路所需费用。 7.投标人应在投标书拟提供货物的投标报价,有效期内投标优惠率(以下简称优惠率)。每种品牌的货物只允许有一种优惠率报价。 |
300 |
通信专业 |
2 |
XH-01 |
汽车(检修专用工程车) |
台 |
1 |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600万元。 2.投标人在南昌必须有固定营业场所、售后服务维修点和优越的售后保修服务措施。 3.投标人必须取得制造厂的充分授权。 4、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近期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市场价,投标车辆必须具有合法上牌手续;投标车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的免检合格整车,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的零公里新车。 5、投标产品必须有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运行证明)。 6、投标汽车价格包含附加费、上牌价、购置税、交强险、车船税等合法上路所需费用。 7、投标人应在投标书拟提供货物的投标报价,有效期内投标优惠率(以下简称优惠率)。每种品牌的货物只允许有一种优惠率报价。 |
300 |
信号专业 |
3 |
XH-02 |
交通工具(电务天窗修车) |
台 |
2 |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600万元。 2.投标人在南昌必须有固定营业场所、售后服务维修点和优越的售后保修服务措施。 3.投标人必须取得制造厂的充分授权。 4、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近期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市场价,投标车辆必须具有合法上牌手续;投标车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的免检合格整车,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的零公里新车。 5、投标产品必须有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运行证明)。 6、投标汽车价格包含附加费、上牌价、购置税、交强险、车船税等合法上路所需费用。 7、投标人应在投标书拟提供货物的投标报价,有效期内投标优惠率(以下简称优惠率)。每种品牌的货物只允许有一种优惠率报价。 |
300 |
信号专业 |
4 |
JCW-01 |
电力工程抢修车(12座) |
台 |
2 |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600万元。 2.投标人在南昌必须有固定营业场所、售后服务维修点和优越的售后保修服务措施。 3.投标人必须取得制造厂的充分授权。 4.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近期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市场价,投标车辆必须具有合法上牌手续;投标车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的免检合格整车,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的零公里新车。 5.投标产品必须有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运行证明)。 6.投标汽车价格包含附加费、上牌价、购置税、交强险、车船税等合法上路所需费用。 7.投标人应在投标书拟提供货物的投标报价,有效期内投标优惠率(以下简称优惠率)。每种品牌的货物只允许有一种优惠率报价。 |
300 |
接触网专业 |
5 |
GW-01 |
小型客货两用车 |
辆 |
2 |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600万元。 2.投标人在南昌必须有固定营业场所、售后服务维修点和优越的售后保修服务措施。 3.投标人必须取得制造厂的充分授权。 4.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近期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市场价,投标车辆必须具有合法上牌手续;投标车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的免检合格整车,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的零公里新车。 5.投标产品必须有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运行证明)。 6.投标汽车价格包含附加费、上牌价、购置税、交强险、车船税等合法上路所需费用。 7.投标人应在投标书拟提供货物的投标报价,有效期内投标优惠率(以下简称优惠率)。每种品牌的货物只允许有一种优惠率报价。 |
300 |
工务专业 |
6 |
GW-02 |
工程车(14座) |
辆 |
4 |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600万元。 2.投标人在南昌必须有固定营业场所、售后服务维修点和优越的售后保修服务措施。 3.投标人必须取得制造厂的充分授权。 4.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近期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市场价,投标车辆必须具有合法上牌手续;投标车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的免检合格整车,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的零公里新车。 5.投标产品必须有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运行证明)。 6.投标汽车价格包含附加费、上牌价、购置税、交强险、车船税等合法上路所需费用。 7.投标人应在投标书拟提供货物的投标报价,有效期内投标优惠率(以下简称优惠率)。每种品牌的货物只允许有一种优惠率报价。 |
300 |
工务专业 |
附表二: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
|||
投标项目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招标编号 |
||
投标联系人 |
投标内容 |
||
联系电话 |
手机号: 固定电话: |
法人委托人 |
|
传真电话 |
邮箱 |
||
单位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