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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东平县州城街道田庄小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09,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泰安综合楼建设项目,所属区域:山东-泰安-东平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东平县州城街道田庄小学,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东平县州城街道田庄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2016-011521-0905-121s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东平县州城街道田庄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已由 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东发改基字(2016)4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平县州城街道田庄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东平县州城街道田庄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位于东平县州城街道田庄小学,建筑面积1555.2m2,合同估算价202.658326万元,计划工期180日历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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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基本条件: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出具近三年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东平县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538-3012633)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5投标人须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投标人为省外建筑企业的,须按鲁建规范[2016]1号文执行,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信息并验证通过方可;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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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报名 | ||||||||||||||||||||||||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并验证(省外企业提供截图)、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到东平县银山街东首路南山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0日13时30分,地点:东平县尚客优快捷酒店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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