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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浙江-台州 | 招标业主/代理: | 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12.06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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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07,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台州服务区加气站电气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台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采购业主: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台温高速台州服务区加气站电气改造工程”已由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主要是针对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服务区加气站进行电气改造。
2.2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完成项目的实施、运行、后续服务及其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计划工期2个月,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6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最新公布的施工企业资质企业名录,上一年度合格;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注册资金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
②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 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完成过至少2个营运高速公路机电改造项目的施工,且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施工业绩;
③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台金管理处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双面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台金管理处会议室(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江南街道金家汇村临海市区收费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cncico.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江南街道金家汇村临海市区收费所
邮政编码:317000 联 系 人:徐丰丰/张海哨
电 话: 0576-85302381 传 真: 0576-85302381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