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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泽普县2016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2016-12-07 02:30:3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新疆-喀什-泽普县 招标业主/代理:  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加入时间:  2016.12.06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07,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喀什泽普县2016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喀什-泽普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采购业主: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泽普县2016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已由泽政复【2016】68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2016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泽普县2016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2.2建设地址:泽普县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完成天洋小区、民居花园、新惠民楼、老惠民楼、县委家属院、联通公司大楼、县委小二楼、315国道东侧(团结公园段)沿街商住楼等建筑外墙节能改造工程。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本工程招标共分两个标段;其中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2.6.1本工程招标范围如下: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过程监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施工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经自治区建设部门资信审核备案并取得自治区建设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时须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拟派总监证、并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单位,请按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通知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喀什地区建设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斌
电话:18299883003
代理公司: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地址:喀什市天南路131号
联系人:罗恺 张仁秀
联系电话:15276100158 18299677776
监督单位:
泽普县纪检委电话:0998-8247770
泽普县招投标中心电话:0998-8243756
关键字:监理,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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