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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06,公告主要内容为:宁夏银川银川电务段职工福利采购招标文件1,所属区域:宁夏-银川,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银川电务段职工福利采购招标文件1
时间:2016-12-05 12:09:10 发布:银川电务段操作
根据《兰州铁路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兰州铁路局银川电务段物资采购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全权负责此项事宜。现就具体事项明确如下,请按本招标书要求认真编制投标书。
一、投标书数量及要求
1.投标书一式三份,胶印成册。其中:副本二册密封加盖公章,正本一册密封加每页盖公章,按要求的时间送达或邮寄至兰州铁路局银川电务段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办公室(材料科),过期作废;
2.确定成交(中标)人原则:综合评标原则;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食品类经营和加工的资质;
5.投标人取得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6.投标人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从业人员健康证。
7.投标后,中标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资料概不退还,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提交的资料严格保密。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 年12月5日-2016年12月9日16时
报名地点:银川电务段材料科
三、招标投标要求
1.投标方必须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有供货能力及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并提供以下证照(提供原件备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品卫生许可证。
2.投标方必须是产品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如非产品制造商则必须有有效的产品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3.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技术要求,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均可)和出厂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生产单位及生产日期)。
4.投标方供应的产品必须于投标时携带样品,以便检查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5.投标方应有良好信誉,其供应产品应提供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售后服务承诺。
6.参与厂商必须具有纳税人资格。
四、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投标方应提供商务标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当年有效,附年检记录);
2.有效期内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可提供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6.银行账户;
7.企业详细地址;
8.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9.业绩情况(重点说明近二年内的业绩);
10.当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行为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食品卫生许可证。
六、投标方应提供的技术标内容
1.公司概况;
2.产品概述;
3.主要技术参数
4.有关产品检验报告及测试(试验)报告;
七、投标方应说明的其他内容
1.“包保”及售后服务标注要清晰;
八、投标价报价及付款方式
2.投标总额(含运保、服务)
(注: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准,金额以元为单位)
3.单价与总额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4.付款方式(投标方可提供自己的付款方式要求);
5.产品验收方式等。
九、供货时间及地点
1.预计供货时间完成招标公示后10日内 ;
2.供货地点:银川电务段。
十、投标地点
投标地点:兰州铁路局银川电务段材料科。
十一、联系方式
1.业务项目经办联系人: 孙桂芹
电 话:办公0951-3924866 手机15825307618
2.招标办公室联系人: 徐洪
电 话:路电22386市电0951-3922386
3.监督电话:
十二、答疑
本标书发出后,如有疑议,电话咨询或以书面方式电传招标单位。已领取招标书的投标单位,因故不参加投标的请电告知或将复函寄至招标单位。
十三、本次招标及评标方式
招标:线下公开招标 ;评标:综合评标
十四、会议(由招投标办统筹安排)
1.定于 2016年 12月 20日召开开标会议(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会议地点:银川电务段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内容:审查投标书、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4.评审结果报银川电务段招标投标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电务段招投标办在3个工作日内下发中标通知书,并及时告知各专项组项目负责人,由专项组负责通知中标单位及时到招投标办公室办理中标通知书及相关手续事宜;
5.材料科依据中标通知书按照《招投标法》、兰州铁路局《合同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留存一份备案;
6.如遇特殊情况,招标单位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通知所有投标人。
十五、说明
本标书不做合同使用。
银川电务段招标投标办公室(盖章)
2016年12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