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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汉寿县纬十九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湖南-常德-汉寿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6.11.30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1-30,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常德汉寿县纬十九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常德-汉寿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寿县纬十九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招[2016]40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NCT2016-162 备案编号:ZJZB-HS-(S)2016-113 2.2 项目名称:汉寿县纬十九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2.3 建设地点:汉寿县沧浪新城区 2.4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汉寿县纬十九路新建工程,西起经十七路,东止龙阳大道,设计范围K0+024.501-K1+854.942(其中汉寿大道路口不包括在内),全长1814.942米,道路标准断面宽度30米,7m人行道 +16车行道,车行道沥青砼路面。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箱涵、桥梁桩基、桥梁工程等。工程总投资约3693.97万元。 2.5 施工质量:合格工程 2.6 监理服务期: 22 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10 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 12 个月) 2.7 招标范围:汉寿县纬十九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包括①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②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及交通组织的监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4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5 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6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包括本项目在内的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多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在其它项目现场监理部任职; 3.7 省外企业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其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无在监工程证明;省外企业还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近两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情况的证明; 3.8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和本招标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9 注册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 3.10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在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prec.hanshou.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咨询电话:0736-2338998。 4.2 招标文件每套400元整,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2016年12月9日17:00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送交(或传真) 至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FAX:0731-84127198)。 招标代理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在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17:00时。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至下列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汉寿支行 开户账号:4300 1560 0680 5250 316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汉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一)(原汉寿县卫生局);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15 时00 分,地点为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
关键字:监理,湖南